一個中部城市5000多個建設工地遍地開花,造成交通堵塞、揚塵籠罩,市民抱怨、責難之聲一片。對此,該市有領導出面說,“我知道,在網(wǎng)絡上有人叫我‘滿城挖’,‘十一五’在城區(qū)挖,‘十二五’還要挖到遠城區(qū)去”。但他表示,建設不會停止,如果不這樣做,對不起這座城市。
作為這座城市的市民,對于近年來城市的大規(guī)模建設,我根本上是贊成的。改革開放之后,無論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還是地區(qū)長足發(fā)展,這座城市都還有大量工作要做,都還有諸多方面需要改進。如果抓不住當前這個有利的發(fā)展機遇期,將來的發(fā)展就會滯后,就難以發(fā)揮中心城市的巨大作用。從這個角度講,市領導頂著罵名堅持建設有著長遠的戰(zhàn)略考慮,也有利于城市建設的快速推進。
不過,另一方面,我們也要看到,搞建設、謀發(fā)展不是只看城市表面的光鮮和漂亮,也要看民眾的幸福感。一個城市,硬件上的提升見效很快,也容易凸顯城市管理者的業(yè)績,但硬件上的投資,最終還是要民眾來埋單。因此,“滿城挖”,怎么挖、怎么建,都必須廣泛聽取和征求民眾意見。如果一個工程,民眾普遍感到不滿意、不方便,那么相關管理者是不是應該謹慎行事,多聽聽民眾意見,多作些科研調查?如果民眾的罵聲只是決策者的“耳邊風”,那么這樣的堅持是不是也潛藏著很多不必要的風險?在這些方面,以筆者觀察的實際情況看,相關方面做得還不夠好。譬如,這座城市有些軌道交通的線路規(guī)劃存在不少問題:將新建的小區(qū)拆了建地鐵,有的地鐵站點一改再改等。類似的城建問題還有很多,集中暴露的情況是建設的愿景雖然美好,但過程不盡如人意――沒有充分聽取民眾的意見,沒有充分尊重民眾的權利。
城市建設必須要維護公共利益,必須與民生改善聯(lián)系在一起,不能摻雜私人的或小團體的利益。所以,從程序上看,每一個城建項目,都必須尊重民眾意見,保障民眾的參與權利。這一點,可以在城建過程中的一些細節(jié)上得到體現(xiàn)。比如有些城建項目,不分晝夜地挖,影響了市民出行和生活,這顯然是不應該的。除此之外,城建必然伴隨著大量的資金投入,如何保障投資的科學、節(jié)省,特別是防止建設過程中的權力尋租和腐敗,更是民眾關心的議題,也是極其需要民眾積極參與的公共事務。
市領導的豪言壯語,表達了他們搞好建設的決心和勇氣。公眾聽一聽、議一議,也是一種另類的溝通。關鍵的問題是,如何進一步確保建設規(guī)劃的科學合理、廉潔透明,如何進一步保證建設質量,不是簡單堅持“滿城挖”所能解決的,更需要城市管理者付出智慧。
(責任編輯:李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