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9日,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聯合國安理會就伊朗核問題通過決議,決定對伊朗實行自2006年以來的第四輪制裁。新華社記者申宏攝

6月9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安理會會議廳,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右)與俄羅斯常駐聯合國代表丘爾金交談。新華社記者申宏攝

6月9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安理會會議廳,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左二)與其他一些國家與會代表交談。新華社記者申宏攝

伊朗國產“勝利-1”反艦導彈(資料圖)
本報聯合國6月9日電(記者席來旺、吳云)聯合國安理會9日以12票贊成、2票反對和1票棄權的結果,表決通過了關于伊朗核問題的第1929號決議,決定對伊朗實行自2006年以來的第四輪制裁。新決議增加了制裁實體與個人的范圍。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大使在闡述中國立場時表示,中國投了贊成票,安理會通過伊朗核問題新決議并不等于關閉外交努力的大門。
根據決議,主要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伊朗在國外參與核領域的投資活動;禁止各國向伊朗出口坦克、戰斗機和軍艦等重型武器裝備;禁止伊朗進行任何與可運載核武器彈道導彈有關的活動;加強在港口和公海對涉嫌運送違禁品貨船的檢查措施;禁止各國與伊朗進行與核活動有關的金融交易,同時禁止伊朗在國外開設可能會被用于資助其核活動的獨資或合資金融機構。
決議附件中包含了自安理會制裁伊朗以來通過的最大的一個制裁清單,其中包括將受到資產凍結的40多家伊朗實體,其中許多實體與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有關。
表決結束后,李保東大使介紹了中國的立場。他表示,安理會剛剛表決通過了伊朗核問題新決議,既反映了國際社會對伊朗核問題的關切,也表達了各方對盡早通過外交談判和平解決伊朗核問題的期望。中國呼吁國際社會所有成員全面、認真履行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