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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為了表明我國政府保護知識產權的立場,配合外交工作,為國務院領導同志出席第15屆中美商貿聯委會創造有利環境,并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各有關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抓出成效,完成好此次專項行動。
(二)要狠抓大要案件,強化行政處罰力度。必須按照《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要求,沒收、銷毀侵權物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三)要認真做好涉外商標案件的受理、立案、調查、處理和反饋工作,加快處理已經掌握確鑿證據的案件,以切實維護國外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權益,進一步擴大我國商標專用權行政保護工作效力。
(四)凡是達到應予移送并追究刑事責任標準的案件,都要堅決按照全案移送的原則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嚴禁以罰代刑;移送后公安機關決定依法不予立案的案件,要盡快依法處理。
(五)各有關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此次專項行動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并于4月10日前就此次專項行動的進展情況和大要案件查處情況寫出專題報告報商標局,報告要求案情清楚、數據詳實、能夠反映全面情況。其中,在統計沒收的侵權商品時,既要統計我國查獲的出口假冒侵權商品的數量,同時也要注意收集我國查獲的進口假冒侵權商品的數據和典型案例;在收集和處理涉美案件的同時,也要注意處理和匯總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侵權案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