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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要密切關注當前國際知識產權制度的變革與發展方向,把握國內外知識產權糾紛發展的特點和規律,提出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要適應我國對外貿易發展和知識產權保護形勢的需要,積極參與國際規則的制訂,擴大我國在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影響。要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妥善化解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推動建立完善多雙邊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合作機制,遏制跨國跨境侵權行為。
(七)要充實商標、文化、版權、專利、公安等部門及司法機關的基層力量,做到執法能力與承擔任務相適應。同時,大力推進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四、工作重點及主要措施
(八)嚴厲打擊盜版行為。堅決取締盜版光盤生產線,嚴厲查處通過郵政、航空、公路、鐵路等渠道運輸盜版品的違法犯罪行為,清理售賣盜版光盤的不法攤點和游商小販,打擊盜版書刊、教材教輔以及網絡侵權盜版等行為。繼續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
(九)繼續打擊商品交易市場的商標侵權行為。要重點整治侵權行為突出的商品交易市場,嚴格市場主辦者的管理責任,強化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責任,對長期銷售假冒侵權商品且整治不力的商品交易市場,要責令限期整改,侵權情節嚴重的要堅決依法取締。
(十)加大對侵犯專利權重點問題的整治力度。要提高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能力與效率,以食品藥品、農業及高新技術領域為重點,加強專利權保護。繼續嚴厲打擊涉及專利的詐騙行為,遏制重復性、群體性專利侵權行為,查處冒充專利、假冒他人專利行為。要從流通環節入手,運用現代技術手段積極防范,加強監控,快速處理,堅決打擊。
(十一)加強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保護。海關要強化對侵權行為的風險管理,積極采用先進的檢查手段,提高查獲侵權貨物的能力和效率,切斷侵權貨物國際流通渠道。工商、海關、專利和商務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完善對出口生產加工企業尤其是定牌加工企業的監管和服務,建立委托方備案制度,幫助企業加強自律和完善內部管理,增強對侵權活動的防范能力。
(十二)加強展會知識產權管理。要開展保護展會知識產權“藍天會展行動”,貫徹落實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強化對各類展會的知識產權管理,防止境內外不法分子通過展會組織加工和銷售假冒侵權商品。
(十三)建立全國舉報投訴服務系統。要充分利用現有機構和人員,在全國50個城市建立綜合性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并通過完整的案件受理、轉交辦理、跟蹤監督、辦結反饋、情況匯總等工作機制,強化案件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