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消息:記者從云南省公安廳獲悉,從2010年2月起至11月底,云南省公安廳將在全省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行動。為確保此次專項行動扎實有效開展,云南省公安廳特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0871-3051281、3053110,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警車私用,挪用、套用、使用偽造、變造警車牌證,非警務人員駕駛警車等情況;挪用、未按照規定妥善保管涉案車輛、違反法定程序和要求處置涉案車輛等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舉報,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嚴肅進行查處。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記者:李映青 通訊員 馬麗娜) 編輯:肖亭 楊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