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市委黨校,我市新提任的領導干部正在進行法制理論考試。 記者 甘俠義 攝
“作為領導,你如何看待‘釣魚執法’,如何預防和避免類似問題發生?”昨日上午,全市1378名新提任領導干部參加了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和市委法建辦聯辦的法制理論知識考試,其中千余名考B卷的干部要結合案例,分析焦點問題“釣魚執法”。
千名新提任干部赴考
據悉,2010年春季考試中,有1378名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名參加,包括廳級干部43人,考試設1個市級主考場,30個區縣分考場,考卷分為由廳級干部作答的A卷和其他干部作答的B卷。考試開始不久,市司法局局長林育均來到市委黨校主考場巡考。
高空墜物進入考題
待考場封閉后,記者拿到了A卷和B卷。在A卷里,有一選擇題,甲和丙路過一居民樓,3樓乙家陽臺的花盆墜落砸傷了甲,腦震蕩治療花費1萬多,甲將乙告上法庭,而乙否認是自家花盆砸傷甲,對這一爭議事實,誰承擔舉證責任:是甲?是乙?甲乙共同承擔?丙作為證人承擔舉證責任?記者看到,一些考生選擇的是“丙作為證人來舉證”一項。
原野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杰說,這考的是《民法通則》,根據《通則》,高空墜物案例中,被告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所有住戶都成被告,每個被告都要舉證來證明自己沒有責任,所以答案應是“乙承擔舉證責任”。
“釣魚執法”題等于送分
B卷的案例分析題是:上海閔行區的“釣魚執法”事件曝光后,調查發現,這種充當交通行政執法大隊“鉤子”的“路人”花招百出,有的說家人出車禍急著趕路,有的扮成臨盆的孕婦,有的人甚至打吊針攔車。“鉤子”月入3-5千,負責聯系執法人員的“鉤子頭”年收入10多萬。一條黑車執法產業鏈悄然形成。提問是:作為領導,你如何看“釣魚執法”,如何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不少胸有成竹的考生提筆作答,市商委一副處長認為,首先這種引誘執法嚴重違憲,不僅有失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同時傷害欺騙了熱心人,以后恐怕無人敢對弱者伸出援助;這種引誘唆使的根源在于和某些部門與個人的私利掛上了鉤。執法本身不能違法,應有“科學執法、陽光執法、人本執法”的理念。
組織部考試中心的出題專家說,這道題主要考執法部門如何陽光取證、公正執法的問題,增強領導用法制知識解決問題的意識。很多考生有備而來,都基本答到點子上,算是一道送分題。
新聞背景》》
2004年6月,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對全市新提任領導干部進行法制理論知識考試的決定。新提任領導干部在任職1年內必須通過該考試,首次不合格者在任職1年內可參加1次補考,仍不合格者要免去其擔任的領導職務,按原職級安排工作。2005年9月起,迄今已舉行9次考試,一共有16653名新提任領導干部參考,其中市管干部939人。首考不及格者60人,不及格率為0.36%,不及格人員經過補考全部合格。
去年5月,我市決定將廉政法規知識作為重要內容納入該考試中,占總分的30%,從去年秋季考試中開始實施。
記者 封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