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3580余萬元國有資產的秦金龍(前排右一)最終難逃法律的制裁
中國日報網消息:4月6日記者從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9時30分,上海高院第六法庭將公開開庭審理,中祥集團總裁、原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總經理秦金龍、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丁蓓莉貪污上訴一案。
今年1月2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秦金龍因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0萬元。
同時,一中院對該案另外兩名涉案者亦作出了判決:上海縣房地產總公司丁蓓莉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沒收財產40萬元;而擔任公司監事長和黨組書記的張勇因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沒收財產20萬元。
記者注意到,開庭審理時,檢方指控的侵吞國有資產的金額為“1.61億元”,而法院判決書認定,秦金龍侵吞土地使用權轉讓收益3580余萬元。
來源:新民網 編輯:馬原 柏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