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試設備”作借口 違規生產成常態
記者了解到,在環保部此次“掛牌督辦”之前,遼寧省環保廳已在2008年4月就向營口市政府下發了監察通知,隨后營口市按照環保廳要求向營口造紙廠下達了“停業整頓”的命令。進入2009年,企業卻恢復生產,違反了遼寧省有關規定。
根據廠方的解釋,企業恢復生產是為了“調試設備”。廠長趙國慶介紹,企業在2008年投資2000多萬元建成污水處理廠,專門治理廢水,但始終未能達標排放。目前,企業又追加投資2000萬元,抓緊建設污水深度處理設施,爭取徹底解決這一問題。為了調試治污設備,必須得有廢水,否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于是在2009年1月,造紙廠開始啟動生產、調試治污設備。
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事實真相并非如此。記者在翻閱造紙廠與污水處理廠施工方簽訂的一份技術合同發現,這份合同注明“該廠2008年建設一座日處理能力2萬噸的污水處理站,2008年9月底工程安裝結束,2009年6月底開始調試”。這表明,2009年上半年,造紙廠以“調試設備”為名啟動生產,產生的廢水并沒有經過處理就直接外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