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9日開始,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將大幅擴大多次往返簽證發給對象,并將個別擔保簽證的滯留期由15天擴大為30天,以進一步促進中韓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
大幅擴大多次往返簽證的發給對象
今后,多次往返簽證的發給對象大幅擴大到中產階層,只需申請1次簽證,即可在1年內多次往返韓國,每次滯留期為30天。
根據韓國法務部發布的《放寬中國游客簽證標準方案》,1年多次往返簽證的申請范圍將由目前僅限于律師、醫生、教授以及擁有經合組織永久居住權的少部分人群,擴大至中小學教師、領取退休金的退休者、重點大學畢業生等。
此外還特別針對持有有效簽證(本人)人員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做了說明,這些人只需證明親屬關系即可發給簽證。
簡化申請材料促進中國公民赴韓旅游
在個人旅游方面,對其簽證所需材料中財政能力或身份證明材料簡化為1種。財產證明材料中,只需申請人提供能夠提供的證明材料:銀行存款證明、汽車,房產等持有證明、記載著近1年銀行存取款記錄的銀行存折復印件、外國旅游經歷(國外入境簽證或護照中出入境審查頁原件、復印件)。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中國上市公司課長以上的人員不需要提供財產證明,只需提供在職證明或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211工程大學在校學生不需要提供財產證明,只需提供學籍證明。
為方便赴韓旅游,在簽證業務方面,將個別擔保簽證滯留期由過去15天,擴大為30天,不需要提供旅游計劃書;家屬團體旅游時申請人不受戶口所在地區的限制。另外,廢除過去由旅行社制作的團體游客成員簽證發給申請書;過去只能由簽證申請人本人或代辦單位申請簽證,現在通過戶口本可以確認的家屬,也允許代為申請簽證。
來源:中國日報遼寧記者站(記者 吳勇 實習記者 梁爽)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