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五條規定”有哪些特點?
徐海榮:“五條規定”針對公務人員收送“紅包”、違規配備使用超標公務車、違規經商辦企業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作出紀律規定,明確具體,避免模糊。一是違紀主體明確具體,根據違紀行為的不同,分別確定了“公務人員”、“單位負責人”、“經辦人”、“相關責任人”、“領導干部”等責任主體,做到違紀行為與責任主體緊密聯系,解決調查難問題。二是違紀行為明確具體,將違紀行為細化為“用公款贈送‘紅包’;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和個人的‘紅包’,不按規定登記、上交;違反規定審批配置、撥款購買、固定使用超標準公務車;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提供方便”五個方面,解決定性難問題。三是處理方式明確具體,規定了兩個“一律”的處理方式:屬于領導干部的,一律先予免職,再根據有關規定從嚴處理;未擔任領導職務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解決處理難問題。這里的“有關規定”,是指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紅包”、超標公務車、違規經商辦企業的現有規定,如中央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市委的《關于公務人員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紀律處分規定》、《關于市管干部違規配備使用超標準公務車的處理辦法》等規定。
記者:對收送“紅包”問題有哪些具體規定?
徐海榮:對“紅包”問題,“五條規定”中有兩條,即第一條、第二條。
第一條關于“用公款贈送‘紅包’的單位負責人、經辦人”的規定,主要解決用公款送“紅包”的問題。“紅包”是指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皢挝回撠熑恕笔侵竿饣蚺鷾视霉钏汀凹t包”的領導干部?!敖涋k人”是指用公款送“紅包”的具體承辦人。
第二條關于“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和個人的‘紅包’,不按規定登記、上交的公務人員”的規定,主要解決收受“紅包”的問題?!肮珓杖藛T”是指本市各級黨的機關、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托的組織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員。“管理和服務對象”是指行政機關的工作對象,司法機關和執紀機關查處的案件當事人以及其他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和單位法定職責范圍內管理和服務的對象。
記者:對違規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車問題有哪些具體規定?
徐海榮:“五條規定”中第三條是對違規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車的紀律規定,即“違反規定審批配置、撥款購買、固定使用超標準公務車的相關責任人”,主要嚴把“審批配置、撥款購買、固定使用”三個環節,從源頭上杜絕產生和違規使用超標公務車。按照《重慶市公務車輛管理辦法》的規定,地廳級黨政機關公務車輛的配備標準,一方面是價格25萬元以下,一方面是排量2.0以下;縣處級黨政機關公務車輛的配備標準,一方面是價格20萬元以下,一方面是排量1.8以下;專用公務車的配備,必須經過正當的審批程序,禁止私自購買?!斑`反規定審批配置”,是指公務車輛管理部門違反公務車輛配置標準的規定,審批同意有關單位配備超標車的行為。“違反規定撥款購買”,是指財政部門或其他單位為違規購置超標車提供資金的行為?!斑`反規定固定使用”,是指領導人員長期固定使用超標公務車的行為?!跋嚓P責任人”,是指在超標公務車審批配置、撥款購買環節中審簽同意的領導人員,以及長期固定使用超標公務車的領導人員。
記者: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有哪些具體規定?
徐海榮:對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五條規定”中也有兩條,即第四條、第五條。
第四條關于“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公務員”的規定,主要解決現職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離(退)休公務員違規從業的問題。公務員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性活動,包括以下情形:公務員以個人名義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違反中央《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利用職權職務影響或其他手段索取或強行買賣股票、索取或者倒賣認股權證,利用辦公設施、公款或借用管理與服務對象及下屬單位和個人的資金從事買賣股票或進行其他證券投資活動,以及買賣或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其直接業務管轄范圍內的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違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反腐敗斗爭近期抓好幾項工作的決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領導干部不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通知》等規定及解釋,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中介機構等單位中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