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價格杠桿新使命
中國經濟發展至今,增長思路不斷調整,收入分配改革已經成為“十二五”規劃的核心之一。而對于價格改革空間,《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到,國家發改委提出了一個新思路:如何發揮價格杠桿在第一次分配中的作用,這將是物價系統“十二五”時期著重研究的問題。
所謂價格杠桿,指的是通過一定的政策和措施促使市場價格發生變化,以引導和控制國民經濟運行,是經濟杠桿的一種。價格杠桿的一個重要作用是調節國民收入分配,影響國家與企業、與個人之間的收入分配。
“一次分配不公平里面有很多表現形式,其中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在最近的一次內部會議上提出。
其邏輯在于,若價格機制合理了,社會生產各種資源包括土地、勞動力、資本自由流動,資源配置就可能實現最優;資源達到了優化配置,勞動力工資、勞動者收入占GDP比重也會逐漸趨于合理,資源要素價格改革對于調節收入分配有重要作用。
以土地為例,土地價格上漲的大部分收入,都落到了政府和國企手里,這便產生了與中低收入群體者之間的巨大差距。
“價格跟收益者是正相關的關系,跟消費者來講是負相關的關系。所以價格改革應該找到一個合理的臨界點或區間。”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說。
對于這個新思路,國家發改委還提出了具體路徑:先判斷現在收入分配里面哪些分配格局是不合理的,把所有條款都列出來看哪條跟價格有關系,應該怎么改?價格改革方向要服從收入分配公平正義這個大原則。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從接近發改委的人士處獲悉,政府對于資源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的一個思路是,漲價的部分,除去彌補成本、核定一個合理的資本率回報外,剩下的應全部上繳國庫或者作為給低收入群體專項價格補貼資金。
與此同時,調價收入的增加必須寫明用途:比如電價調價增加了100億收入,要寫明多少是用來彌補成本,多少用來裝電表,多少用來補貼低收入群體。
價改下一步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張斌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指出,中國價格體系里的不合理,著重體現在相對價格的不合理上,“該漲的沒漲,比如服務業、食品和勞動力價格;該降的不降,制造業下降幅度不夠”。
鑒于這種相對價格的不合理,作為價格杠桿之一,匯率手段的使用不可或缺。中國經濟的結構性難題——投資多,消費少;外需依賴重,內需少;服務業發展不足等等,都離不開匯率問題。
背后邏輯不難厘清。如果相對價格趨于合理,服務業價格、勞動力價格、食品價格上漲,受益的將是普通勞動者、農民等中低收入群體,再輔以必要的補貼制度,無疑對于調節收入分配有積極意義。
除了匯率,價格杠桿的另一個重要手段——利率政策,也將在收入分配改革里發揮應有作用。
耶魯大學教授陳志武近日明確表示,改變收入分配結構的第一步是提高居民存款利息,讓國民得到該得的利息收入。中國過去多年的低利息政策迫使國民補貼國企、銀行和各級政府,強化了國富民窮。按現在城鄉居民存款余額約28萬億元,存款利息比通脹低2.5%來算,等于國民每年補貼銀行和國企至少7000億元。
而提高利息不僅能緩解房地產泡沫、降低通脹壓力,還能讓國民收入增加,從而擴大消費空間,有利于增長方式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