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受理商標國際注冊16143件,同比增長9.3%,占全世界5.4%的份額,仍是被指定最多的國家,比第二名歐盟多11%。截至2010年底,我國累計受理商標國際注冊15.4萬件,連續6年居世界第一;累計申請商標國際注冊11415件,連續7年位列世界十強,在發展中國家排名第一。
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網站報道,由WIPO管理,85個成員國參加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商標申請2010年出現復蘇,共收到39687件申請,增長率為12.8%;共收到299476件新指定通知,同比減少1.3%。其中,中國提交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大幅上升,增幅(42%)位居世界第二;申請量為1928件,占全世界4.9%的份額,由世界第八位升至第七位。在排名在前的申請人列表中,我國大連亞圖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位列全球第四。
實施“走出去”戰略,是中國企業提高國際競爭力的必由之路。可以學習借鑒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增強技術實力,提高國際競爭力;可以通過改變出口產品的結構,推動國內產業結構升級和優化;可以有效規避種種貿易壁壘,避免不必要的貿易磨擦。而商標的國際保護是企業在實施“走出去”戰略時應優先考慮的問題。只有商標先行,在海外取得商標保護,商品才能在海外安全銷售;只有商標在海外得到保護,圍繞商標進行的宣傳營銷才有保障;只有商標在海外得到保護,商標才能做大做強,成為馳名商標。因此,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第一步就是將商標在國外取得法律保護。
《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是WIPO管理的多邊國際條約,1891年4月14日簽訂于西班牙的馬德里,具有“使用一種語言、提交一次申請、使用一種貨幣、繳納一次費用”的特點,可以在多達85個國家獲得商標保護。希望使用馬德里體系的申請人,在申請國際保護之前,必須先向相關國家或地區商標局提出商標保護申請。依馬德里體系進行的國際注冊,與申請人在所指定的每一個締約方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具有同等效力。
馬德里體系適合中國改革開放的需要,可以為商標申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易操作的商標國外注冊途徑,加入協定將有助于進一步促進我國的對外貿易,符合我國對外開放的大政方針。1989年10月4日,中國政府正式加入《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開始逐步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系統受理和申請商標國際注冊。1995年12月1日,中國政府又加入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22年來,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比較成熟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機制,基本建立了一支業務熟練、本領過硬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隊伍,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知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中國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體系為我國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大我國企業海外商標注冊和維權的力度,提高我國經濟的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在加強商標國際注冊的同時,高度重視我國企業商標海外維權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實有效的措施。一是密切關注我國知名企業的商標在國外被搶注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幫助解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9年,成功解決我國52家機構、公司的商標名稱和標識在加拿大被惡意搶注一事。2010年,成功解決“鎮江香醋”商標在韓國和“孔子學院”商標在哥斯達黎加被惡意搶注案件。目前,我們正在積極協助解決我國28家知名企業商標在非洲知識產權組織被搶注一案。二是積極參加國際商標會議、談判和對話,擴大國際影響,增加話語權。我局對商標領域的國際會議、談判高度重視,認真研究應對方案,2008年以來,積極參加了一系列多邊和雙邊知識產權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積極主張我國權益,為維護我國企業商標海外權益奠定了良好的制度性基礎。三是會同其他部門,參與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工作。為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我局積極與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商務和貿促會等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參與研究應對境外知識產權糾紛突出的問題。2009年2月10日,我局會同國家知識產權局等8部門聯合發出《知識產權局、外交部、工信部等8部門關于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工作的通知》,該通知對引導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維護我國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我國產品出口平穩健康發展起到積極有力的推動作用。下一步,我們要繼續加強商標國際交流與合作,樹立我國保護商標知識產權的良好國際形象。加大商標境外注冊和海外維權力度,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切實提高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量和注冊量,力爭“十二五”期間,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數量有較大幅度增長。
來源:中國日報(記者 胡永啟)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