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上海市)各級檢察機關共偵破貪污賄賂等案件336件393人,包括局級干部3人、處級39人,總涉案人數同比上升2.6%。其中,賄賂犯罪269人,貪污犯罪90人,挪用公款犯罪29人。通過查案追繳贓款贓物等挽回國家經濟損失7960.94萬元。市檢察院昨天下午向媒體通報了本市檢察機關2010年本市反腐敗查辦和預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情況。
市檢察院對2010年本市查辦的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分析,發現大要案比例仍然居高不下。查辦的案件中,貪污受賄5萬元、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的大案307件,占91.4%;處級以上干部涉案的要案42人。在偵破的案件中,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受賄案,上海醫藥集團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受賄案等一批案件。如長江計算機(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焦自純利用兼任長江集團下屬上海長江浩遠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與他人共謀,以虛增業務費用等方法侵吞公款147.6萬元,用以支付個人購房款和裝修款。此外,焦自純在上海聚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松江昌鑫花園項目的過程中,為聚英公司辦理土地轉讓、資金拆借等業務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賄賂195萬元。焦自純因貪污、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
其次,涉及民生、涉農等職務犯罪案件直接侵犯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與和諧,成為檢察機關查辦案件的重點。2010年,本市檢察機關查辦發生在社會保障、就學就業、環境保護、征地拆遷、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52件61人。
另外,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多發案件比較集中。2010年本市檢察機關查辦工程建設領域犯罪案件62件65人,占18.5%。
檢察機關還發現,受“潛規則”的影響,行業或系統“窩串案”現象比較突出。全市共偵破行業或系統性窩案串案107人,占總數的27.2%。
來源:新民晚報(通訊員 施堅軒 記者 郭劍烽)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