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能否真正用于保障房建設?
焦點:房產稅一旦全面鋪開,意味著地方政府有了穩定的稅源,這部分新增的地方財政應該用在哪里?
【觀點一】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研究所名譽所長郭松海委員:長時間以來,地方政府之所以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上不積極,一是舍不得拿出能夠創收的土地,二是舍不得拿出有限的財政。開征房產稅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解決土地財政的問題,成為地方政府重要而穩定的稅源,這對于地方的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無疑是個利好消息。不僅如此,這部分稅收還可以像許多國家和地區一樣將用于與公眾利益相關的教育、衛生基礎設施等公共服務支出。
【觀點二】河南弘昌集團董事長陳世強委員:增加財政收入容易,增加財政支出往往是件難事。房產稅征收可以減輕只靠土地搞財政的壓力,但卻沒法從根本上解決這樣一個問題。之前收取土地出讓金時就曾明確規定,要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住房保障建設,可執行的效果并不令人滿意。因此,要征收房產稅,就必須明確房產稅這部分財政收入的支出用途,不能把它簡單的納入預算,變成行政支出或是轉作他用,應該明確這部分稅收用于住房保障的屬性。
點評:在美國、德國,以房產稅為代表的物業保有環節的稅收是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同樣也是被法律明確為住房保障、醫療教育支出的來源。由此可見,征不征稅解決的只是有沒有錢的問題,但有錢之后用在哪,作為征稅主體的地方政府同樣需要給出一個清晰的路線圖。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馮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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