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反腐倡廉藍皮書》詳解反腐走向
“小金庫”呈多發高發態勢
在腐敗形式中,“小金庫”成為鋪張浪費、奢靡享受、違法亂紀的重要資金來源。藍皮書顯示,截至2011年8月底,全國共發現“小金庫”58225個,涉及金額266.54億元。據不完全統計,各地區各部門因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受到行政處罰的有1942人,受到組織處理的有3242人,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的有1862人,還有623人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共糾正違規資金118.54億元。
藍皮書認為,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革,財政財務會計制度日益完善,財政審計等監督力度不斷加強,但“小金庫”仍呈現出多發高發態勢。從審計查處情況看,“小金庫”涉及金額居高不下且逐年增加,違法違規現象較為普遍。此外,“小金庫”資金來源更加復雜,違規方式更加隱蔽,出現了虛報冒領套取財政資金、利用企業破產改制之機侵吞侵占、通過虛假票據虛列支出等手段,以現金形態由個人保管轉為化名賬戶公款私存,或向下屬及關聯單位轉移“小金庫”資金。而“內部人共謀”、“少數人控制”也成為近年來“小金庫”的新特征。
“‘小金庫’已成為鋪張浪費、奢靡享受、違法亂紀的重要資金來源,誘發滋生了一系列腐敗現象,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成為反腐倡廉建設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說,從根本上治理“小金庫”,要求行政事業部門經費實行“供給制”,全部由財政預算撥款,不允許自己創收。要建立完整統一的公共預算,消滅預算外收支,鏟除制度外收支,形成一個覆蓋整個財政性收支的公共預算。此外,由財政部門專司財政管理權。不允許政府部門發生任何以直接向企業、居民收錢為代表的財政性活動。
腐敗從個體向集團化蔓延
近年來,全國反腐的力度、深度、廣度都在不斷加強。繼國家預防腐敗局宣布成立后,甘肅、上海、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四川、北京、浙江等地相繼成立預防腐敗局。
藍皮書認為,各地區各部門也加大了查辦案件的力度。以湖北省為例,2011年1月至7月,該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信訪舉報30013件(次),初核3313件,立案2898件,結案2508件,處分2555人,移送司法機關125人,查辦10名廳級領導干部。
“但由于體制機制制度不完善,對公共權力監督制約不力,個別干部及公職人員執政用權理念發生扭曲,消極腐敗現象迅速滋生蔓延開來,往往是一些突出的腐敗問題得到治理后,新的腐敗問題又冒了出來。”李秋芳說,在全球化背景下,資源、資金、文化、信息等都在跨國快速流動或整合,借助現代信息技術條件,腐敗表現形式也發生了新的變化。
李秋芳分析說,這些新變化表現在,腐敗主體從個體向集團化蔓延,窩案串案較嚴重;腐敗手段從顯性向隱性擴展,曲線收錢、迂回斂財,花樣翻新;腐敗者非法所得從短期向長期演變,既貪圖消費享樂,又追逐資本占有,出現了金融腐敗、資源腐敗、期約腐敗現象;腐敗范圍從經濟、政治領域浸染到社會文化教育領域,并出現了跨國境“外向型”腐敗,對人民群眾利益與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