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專家:
陽臺、窗戶等應設置防護欄
成都市第十三幼兒園園長黃萍建議,家庭裝修應在陽臺、窗戶等處設置防護欄,“防護欄上也不能有便于踩踏攀登的構造。”其次,家長可以采取示范、模擬等方式,來幫助小孩認識家庭環境,“比如可以從窗戶處拋出玩具,讓孩子認識到高空墜落的危險。”同時,作為兒童監護人,家長應盡量不讓孩子獨自待在房間。
急診醫生:
受傷后送醫,注意平放平移
成都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醫生李和蒞提醒,遇到墜樓受傷的兒童,家長應首先搞清楚小孩是身體哪部分著地,方便后期搶救護理,“一定要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保持兒童平臥,頭側放,移動時最好是平移、平抬,不要使兒童身體扭曲。”
相關規定>>>
陽臺防護欄桿不低于1.10米
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建筑設計通則》指出,中高層住宅的陽臺、外廊等處應設置采用堅固、耐久材料制作的防護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0米。住宅、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兒童專用活動場所的欄桿必須采用防止少年兒童攀登的構造,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