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法一旦通過,將實現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合一,外商逐案審批管理模式將結束,進入“有限許可加全面報告”外資準入新時代。
根據新的規定,《外國投資法》不再將企業的組織形式作為管理對象,取消了現行對外商投資的逐案審批體制,采取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外資管理方式,減少了外資限制性措施,放寬外資準入,強化信息報告。
商務部官員表示,全面報告加有限許可的管理制度,將從外資企業的事前審批轉變為事中事后監管,更有利于吸引外資和再次開放。
據悉,《外國投資法》還將納入外資并購、國家安全審查等重要制度。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高玉偉認為,外國投資法符合當前中國所面對的外資新形勢。對內來看,中國實際使用外資連續五年超過千億美元,且結構上已有重大變化,外資更多投向服務業,投向制造業方面連續三年負增長。而且我國引資也需堅持依法合規,發揮新法的引領和帶動作用,促進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對外來看,當今全球經貿競爭態勢復雜,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協定》(TPP)和《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伙伴關系協定》(TTIP)等機制倒逼中國提高開放管理法治化水平。
國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員鄒士年表示,放寬外資準入既是我國當前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是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外資準入的放寬將增加國內市場的競爭,更加促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去年11月初,國家發改委就《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稿公開征求意見。修訂稿大幅縮減了限制外商投資產業條目,從原來的79條減少到35條。
修訂后的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現代農業、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鼓勵外資在研發環節投資,推動引資、引技、引智有機結合。同時,所有外資股比規定原則上都要在目錄中列明,允許類項目不對外資進行股比限制。
商務部公布的統計數字顯示,我國去年外商投資新設立企業23778家,同比增長4.4%;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約為1196億美元,增長1.7%,連續23年保持發展中國家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