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六大典型表現
●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以逃避履行債務為目的,通過各種方式隱藏財產、轉移財產、無償或者低價處置財產、故意毀損財產;
●以逃避履行債務為目的隱匿行蹤;
●接到執行法院報告財產令后,在指定期限內拒不報告財產或者虛假報告財產;
●在法律文書生效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債務;
●通過提起虛假訴訟、濫用異議或者復議權利,拖延執行;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人員強制執行,或者利用特殊背景、身份干預執行。
八大“殺手锏”
直擊老賴要害
自今年3月廣東高院部署全省法院召開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以來,各地法院吹響了集中整治反制“老賴”規避行為的集結號。全省22個中院分別上報了一些長期拖欠債務的“超級”老賴名單。本次將公開459件執行案件,范圍涵蓋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共曝光被執行人400個,其中法人或其他組織128個,自然人272個,未履行債務標的額合計72億多元。
在這些老賴名單中,不乏實力較強的單位,僅房地產公司就有10多家,甚至還有一些銀行金融機構和政府機關的老賴,如中國農業銀行湖南省藍山縣支行、花都區體育局等。
據悉,省高院已將400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信息在《廣東法院網》(網址:httpwww.gdcourt.gov.cn)上向社會公眾公開,并部署相關執行法院在近期將該名單通報給人民銀行、工商、公安、審計、發改、國土等部門啟動聯動機制,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限制信用等級、限制項目審批、在征信系統中記錄失信信息,并通過公安機關查找被執行人及其車輛。
針對目前執行難問題,尤其是規避執行的“頑疾”,廣東高院宣布將從八個方面下重拳全面遏制老賴出行、生活、經營、工作等,讓老賴寸步難行、無所遁形。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