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意義:強權是關鍵
據有關人士透露,廣州市的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是作為中央深化縣域管理體制改革、全省富縣強鎮事權改革和簡政強鎮事權改革工作的重要延伸,是進一步深化全市政府機構改革、鞏固機構改革成果的重要舉措,是深化我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升后亞運時期城市管理現代化水平的具體步驟,在我市改革發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抓好這項改革,對于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全省宜居城鄉“首善之區”,率先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州,提升廣州科學發展實力和城市核心競爭力,實現城市良性發展、改善人居環境共贏的發展目標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這次改革共下放事權64項,其中城市建設管理40項、經濟管理12項、社會管理12項。改革涉及全市各個區(縣級市)以及大多數職能部門,內容繁多。如此大規模地向下放權,不是以往單一部門式地開展,而是通過市委、市政府決策出臺文件法規,全市性地統一全面推進,改革有思路、有方案,也有配套政策,這在全國是一次創新。
改革同時也是為了實現區強則市強的目的。此次市里向區(縣級市)等下放了大量的事權,這對區(縣級市)來說,賦予他們更大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調動了區(縣級市)的積極性,是推動后亞運時期城市建設和管理上水平之舉。
醞釀過程:九易其稿
改革首先要面對的難題往往都是權力和利益的沖突。這次改革在多方面作出突破,放權之大,情況之復雜,也是以前所沒有的。
市委、市政府多次明確“以簡政放權為重點、強力推進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工作”、“加大放權力度,推動管理重心下移”、“確保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精細謀劃、科學統籌和合理安排改革的各項準備工作。去年9月和11月,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張廣寧先后主持召開了市委常委會和市委辦公會作了專題部署,市政府領導率有關部門考察調研了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兄弟城市的事權改革情況,在此基礎上,深入分析廣州市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方面存在問題,全面梳理市本級和省政府下放的管理事項,形成了《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關于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初稿。2011年初,萬慶良市長先后主持召開了簡政強區(縣級市)事權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市政府全會,召集區(縣級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會議、專家座談會和市、區(縣級市)兩級對接會議等工作會議,九易其稿后于1月19日市委九屆十次全會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