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辦法(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意見稿)在廣東人大網公布并征求意見。按照該意見稿,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行業若向消費者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餐具、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消費品,或者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的,將被責令改正,最高被罰1萬元。
酒店一次性牙具等被限制使用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辦法》(新制定)被納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2012年立法工作計劃。昨日,該辦法的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在廣東人大網征求意見。根據該意見稿,單位和個人應當增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意識,合理消費,盡可能使用和推廣節能、節水、節材和再生產品,減少廢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第28條規定,餐飲、娛樂、賓館等服務性行業不得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餐具、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消費品。若違反該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視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第28條第二款還規定,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無償或者變相無償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的經營者、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若違反該規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視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服裝含有毒原材料可被吊銷執照
該意見稿還規定,從事工藝、設備、產品及包裝物設計,應當按照減少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的要求,優先采用無毒、無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和再利用的材料和設計方案,并應當符合國家的強制性要求。
若違反該規定,在電器電子產品、服裝、玩具、室內裝修材料等與人體健康關系密切的產品使用列入有毒有害物質名錄的原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市民若有意見,可登錄廣東人大網查閱具體的草案。將修改意見反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規處(地址:廣州市中山一路64號,郵政編碼:510080),傳真:020-37866694、37866802,郵箱:jjfgc@gdrd.cn。(記者薛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