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汕尾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城區檢察院依法對陸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局長陳慧敏涉嫌濫用職權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經查,陳慧敏在任陸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于2011年違反《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辦法》等有關人事錄用、調動法律法規,伙同他人偽造了包括其兒子在內5人的人事檔案及錄用、調動等手續材料,并指示下屬及相關人員在上述材料中加蓋相關單位印章,編造上述人員的就學、工作履歷,致上述5人違規進入該市財政局和人社局,領取財政工資,造成了國家財產的重大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