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醫保報銷政策規定,目前職工醫保參保人在選定定點醫院進行門、急診治療時,醫保基金每月將給予最高300元上限藥費、診療費報銷。屬于目錄內的藥品、檢查(如常規的注射、靜脈注射、心電、血常規等),都可以依比例進行報銷。
24日,一條“你再不定點社區醫保,4月1日起看病沒得報銷!”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傳播開。廣州市醫保局當即對此消息緊急澄清,稱為了強化社區首診、雙向轉診,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新政策提出,4月1日起,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須在選定社區醫院(俗稱“小點”)后,方能辦理其他選定醫療機構(俗稱“大點”)的選定手續。同時,4月1日前已選“大點”,且4月1日后仍未選“小點”的參保人,仍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根據醫保報銷政策規定,目前職工醫保參保人在選定定點醫院進行門、急診治療時,醫保基金每月將給予最高300元上限藥費、診療費報銷。屬于目錄內的藥品、檢查(如常規的注射、靜脈注射、心電、血常規等),都可以依比例進行報銷。
為了鼓勵參保人更多地在基層醫院就醫、診療,處理一些簡單疾病,職工醫保參保人到社區醫院(俗稱“小點”)門診就醫,門診統籌報銷比例為80%;若經“小點”首診并經轉診后30日內,再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俗稱“大點”)門診就醫,報銷比例為55%,而不經社區醫院首診和轉診,直接去“大點”門診就診,報銷比例僅為45%。
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解釋,今年4月1日起,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必須在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大點”的選定手續。
但是,目前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職工醫保參保人,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但只能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即仍可享受45%的報銷待遇。市醫保局還補充說明到,期間,若符合條件需變更“大點”的參保人,也須在先選定“小點”后,才可以改“大點”。
該負責人還表示,新的轉診機制將完全在電腦上進行,不再需要社區基層醫生填寫老舊的三聯單。只需在社區就診后由社區醫生進行系統操作,轉介到選定定點醫院或無需選點的專科醫院(腦科、兒科、產科等),即視為轉診成功。
基層醫生的單次轉診在30天內有效,這期間患者在大醫院內無論進行多少次門診治療,均可享受55%的醫保報銷,前提是300元的月度限額(職工醫保)、1000元的年度限額(居民醫保)額度未使用完。另外隨著家庭醫生制度在廣州陸續鋪開,由家庭醫生開出的轉診單也將被認可,只是在轉診時必須通過所在基層醫院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