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門回應
與人社部門銜接出現瑕疵
4月22日,平南縣教育部門對此回應稱,歷史原因造成部分老師多領財政工資,要求返還合理。
平南縣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平南縣自2011年7月開始,進行首次崗位設置,接著進行競聘上崗,通俗來講,當時每個老師在自己的學校內都有自己對應的技術崗位,且根據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實行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改革,“即是老師調動后不能帶走技術崗位,新的技術崗位需到新的單位進行重新競聘上崗”。
該負責人表示,首次崗位設置后,由于是新生事物,政策配套跟不上等多方面原因,老師們進行調動時,人社部門一些政策性文件沒有落實到教育部門,導致老師們到新單位后,工資關系及合同問題都沒辦法理順,從而引發目前的一系列問題,“當時我們也預判到日后會有各種問題出現,所以在2014年期間,我們幾乎暫停老師的調動申請,待關系理順后再批復”。
該負責人坦言,在教育部門與人社部門將崗位設置的關系理順后,部分調動的老師調入的學校確認沒有對應崗位,需要“高職低聘”,并要返還調入后多領的崗位工資,造成部分老師不理解,甚至懷疑教育部門在此次工作中存在違法亂紀等現象,“由于崗位設置政策性強,部分老師不理解甚至理解有偏差,造成目前這些誤會”。
4月27日,南國法援律師單化軍表示,教育部門要求老師們退還多領財政資金要求合理。
單化軍說,雖然這部分老師多領了數額不等的財政資金,是由于當地教育部門及人社部門在工作銜接上出現瑕疵導致的,但不能成為不歸還的理由,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好比銀行因操作失誤,多給了個人一大筆錢,個人亦不能藉此據為己有,這屬于不正當得利”。
目前,記者獲悉,平南縣委縣政府已經高度重視這件事,與此同時,教育部門也向縣里打報告,申請減免這部分調動時不及時確定崗位和轉移工資關系而造成多領取的部分工資,但具體方案還需進一步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