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又建,建了又拆,違章戶外廣告不減反增,甚至多次發生威脅市民出行安全的事故——過去8年來河南鄭州在城市市容整治中反復出現這一尷尬場景,使得鄭州市今年9月啟動的一場轟轟烈烈的戶外廣告清理整治活動遭受質疑。
“這次在拆除過程中,對新發現的或新設立的,也照樣拆除,避免之前死灰復燃的現象發生。”鄭州市城管局戶外廣告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前期的排查,此次共發現違章戶外廣告6000余處,在9月30日之前,要全部拆除。
事實上,這并不是鄭州市城管部門第一次表態要根除非法戶外廣告了。但,屢次根治的表態并沒有得到各方的一致稱贊。
過去幾年里,泛濫的戶外廣告因為倒塌、墜落或其他原因引發多起事故,受到公眾和輿論的一致指責。在河南工業大學廣告系老師陸南看來,鄭州戶外廣告存在“八宗罪”:小廣告多,標志性廣告少;粗制濫造多,精細制作少;突出商品多,文化內涵少;商業性廣告多,公益性廣告少;低技術水平重復多,高科技含量創新少;設置招牌廣告多,展示櫥窗廣告少;違規廣告多,規矩廣告少;隨意設置多,科學規劃少。
同時,一些戶外廣告商也不滿當地城管部門“運動式”的治理。在廣告經營者看來,即便是戶外廣告存在很多問題,但造成今天戶外廣告多、亂、俗等問題的關鍵在于,“有關部門長期以來只堵不疏,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劃” 。
“我們支持政府整治私搭亂建廣告牌的行為,但是不能只堵不疏。”一些廣告業主反映說,自2004年6月起,鄭州市城管局就暫停了戶外廣告設置審批及年審工作,這意味著從2005年起,市區內大多數戶外廣告都是“無證違規廣告”。
“說到底,還是戶外廣告背后巨大的收益。”鄭州一些經營戶外廣告的業內人士說,戶外廣告業屬于投資少、技術含量低、高收益的行業,請客吃飯、讓領導“批條子”,就能把廣告豎起來。行里有句話,叫做“牌子豎起來,票子賺進來”。
這也造成了盡管8年沒有審批且屢有整治,但大量非法戶外廣告仍然“屹立不倒”不減反增:2011年一年時間,鄭州就拆除了2000多塊戶外廣告牌,而今年該市城管部門最近一次調查發現,全市違章戶外廣告達到6000余處,其中光金水區就有2700余處。
老的違規廣告牌未能徹底整治,新的“黑”廣告牌又不斷設立,這也使得鄭州市每年在拆除戶外廣告牌上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據負責具體拆除戶外廣告的工作人員介紹,有的十幾層樓高的廣告牌,要調動200噸的吊車,花費要2萬多元。
“政府應該把戶外廣告納入城市總體規劃范圍,讓廣告和城市景觀有統一協調的藝術感覺。”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廣告學系主任顏景毅說,這樣既可以減少后期整治的麻煩,對整體城市形象也是一種提升,避免再出現“治理—泛濫—再治理”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