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記者從河南省汝州市地礦局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政府文件精神,汝州市政府于近日下發《關于貫徹落實豫政〔2012〕28號文件精神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成為指導該市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指出,地質災害防治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明確地方政府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運用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手段,有效規避地質災害風險;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充分發揮專業監測機構作用,緊緊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堅持“誰引發、誰治理”,對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明確防災責任主體,落實防范治理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文件明確指出,到2020年汝州市要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防治和應急“四大體系”, 基本消除或減輕中型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威脅,使因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主要工作任務為五項:加強調查監測預報預警,夯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基礎;嚴格城鎮規劃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有效規避地質災害風險;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加強應急能力建設,提高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水平;建立健全保障機制,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
該市要求,各鄉鎮、街道和地礦、住房城鄉建設、氣象、教體、水利、交通運輸、林業、旅游等有關部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市政府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鄉鎮、街道和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本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對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中玩忽職守,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來源:中國日報河南記者站(記者 張雷龍 通訊員 桂焱煒 陳亞強)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