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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現有戶籍人口280多萬,每年本地戶籍人口凈增2萬人。近年,外來流動人口常量為36.5萬,高峰值達50萬至60萬。
年初召開的大慶市第八次黨代會提出,實施三步走戰略,到本世紀中期把大慶建設成為現代化國際化城市。到2020年常住人口將達到350萬,到2050年常住人口可達550萬。
黑龍江日報訊(記者李飛)9月4日下午,大慶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社區警務隊二樓。姜明一手拿著身份證,一邊口述個人基本情況,由警務人員輸入電腦表格。隨后,警務人員采集了她的十指指紋、DNA信息。
姜明是綏化市北林區人,24歲,在大慶從事洗車行業已經8年,孩子3歲。她興奮地告訴記者:“一分錢不收,過十幾天拿到居住證,我就是大慶人了,孩子入托上學、上醫療保險都可以享受大慶市民的高標準待遇了。”高新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徐顏君笑著補充:“居住證等于12項權益,基本涵蓋了大慶市民社會福利的方方面面。”
去年以來,大慶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居住證制度。截至8月中旬,17.9萬人辦理了居住證,其中,符合相關條件的334人還辦理了落戶手續,登記為大慶市常住戶口。一證雖小,卻讓工作、生活在異鄉的流動人口找回了家園感、歸屬感和幸福感。
大慶歷史上就是移民城市,近年流動人口常量約占市區總人口的四分之一。流動人口的增加,充實了勞動力市場、提高了城市活力,也伴生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同時,非市民身份導致的權益缺失,也沉降了他們對這座城市的認同感、親近感。近年,大慶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今年又開啟了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新征程,“戶籍+單位”的傳統管理模式,已然羈絆了大慶更好更快發展的腳步。大慶市積極求索解決方案。
改革先行 居住證取代“暫住證”
外來流動人口創業、就業、居住,和大慶人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他們的貢獻有目共睹,同時也給大慶的城市資源分配和社會秩序管理帶來考驗。
2011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2011年4月,省政府委托省公安廳制定了《黑龍江省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討論稿),要求“在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市區內有合法穩定職業三年以上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25周歲以下)、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作為省公安廳試點,大慶市委、市政府把流動人口管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主攻方向,將推行居住證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市委40項重點工作和市政府80項重點工程建設。省委常委、大慶市委書記韓學鍵,市長夏立華多次專題研究,將其納入“十二五”規劃。成立了“推居”工作領導小組,兩次赴深圳、廣州、上海、武漢等城市考察,為改革找準著力點。
2011年10月11日,大慶市政府出臺“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率先在全省推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居住證制度,市委、市政府兩辦聯合下發“將外來務工人員轉為市民的若干意見”。“辦法”指出,《大慶市居住證》是流動人口在大慶市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的證明;符合申領居住證條件的,不再辦理《暫住證》。“意見”提出,進一步放寬外來務工人員落戶條件,擴大外來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覆蓋面,保障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優化外來務工人員社會環境。
居住證 分享“福利包”
一張張《大慶市居住證》,就是一個個“福利包”。
《辦法》明確規定,持證人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會保險、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婦幼保健服務、計生服務、法律援助、危困臨時救助、車輛落戶和機動車駕照辦理、申請落戶、自主創業稅費減免和小額擔保貸款、社區服務等方面,享有與大慶戶籍人口同等的權利和待遇。
《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持有《大慶市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在市區內有合法穩定職業及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連續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三年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投資興辦實業納稅的企業管理人員可放寬至60周歲以下),本人及其共同生活配偶和未婚子女(25周歲以下)可申請遷入本市落戶。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居住證落戶時,需同時具備大慶市居住證、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3年以上、符合人員年齡限制、有合法穩定職業及合法穩定住所等條件。其中,只要辦理了居住證并具備其他落戶條件,即可申請落戶。此外,對持有《大慶市居住證》的本科學歷以上人員,在大慶就(創)業即準予落戶。在大慶投資、興辦實業納稅的市外人員,申請落戶時也須辦理《大慶市居住證》,并作為申報材料中的必備項目。
今年5月9日,省長王憲魁簽發政府令,公布《黑龍江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并于8月1日起施行。這部地方性法規充分借鑒大慶實踐成果,同時從法律效力上,為大慶依托居住證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