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訊 近日,吉林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輝南縣農牧局植保植檢站采取虛列試驗地賠償款和辦公用品支出的方式,在賬內變通處理招待費,輝南縣紀委給予站長劉世軍黨內警告處分。
梨樹縣金山鄉大城子村黨支部書記闞云,未有效阻止妻子操辦公司開業慶典收受禮金,金山鄉紀委給予闞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延吉市教育技術裝備中心主任季俊發違規出借公務用車,延吉市紀委給予季俊發黨內警告處分。
梅河口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長孫長興違規操辦兒子升學宴并收受禮金,梅河口市紀委給予孫長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者李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