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關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全省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今年將并軌運行,合并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年底前,實現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統一規劃建設、準入分配和運營管理。
意見指出,已建成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項目建成后,統一按照公共租賃住房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供應,取消原來的戶籍限制,實現同城待遇。
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同時,各地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建設與運營成本、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等因素,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定價機制,動態調整租金。
對于原先符合廉租房條件的住戶住戶,各地可根據承租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等分類確定租金標準,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采取租金減免;也可以實行“租補分離”。按照先交后補的方式實施梯度保障。
“實行分檔補貼,掌握保障對象支付能力變化的信息是關鍵,這是并軌帶來的最大挑戰。住建、民政、物價等部門間,將建立信息聯動和數據共享的審查機制,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對象的家庭住房和經濟狀況,實行定期核查。”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副處長程懷中說。
此外,意見還要求,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并軌后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的住房困難標準、家庭收入(財產)標準,定期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全面實行申請人承諾書制度,申請人要對其提供的住房、收入、財產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書面同意審核機關調查核實,并定期主動向有關部門報告變動情況。
主管部門在綜合考慮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程度、收入水平、申請順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況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輪候排序規則,采取綜合打分或分組搖號等方式統一進行配租,并優先滿足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
據介紹,今年我省將開工各類保障房31.58萬套,基本建成18.97萬套,其中改造棚戶區23.95萬套、開工建設公租房6.49萬套。(記者 宗來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