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費去向應透明
根據《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水資源費將專項用于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資源的合理開發。
我國每年能收取多少水資源費?目前并無確切的公開數字。水利部的一項統計顯示,2008年全國征收水資源費近70億元。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認為,隨著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的上調,以及用水大戶繳費意識的增強,未來這一數額能提高到200億——300億元之間。
相對于急需投入的水資源保護事業,這筆錢能否用在“刀刃”上,目前看并不樂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張亮在一篇報告中指出,在實際工作中水資源費未完全做到專款專用,超出了《管理辦法》界定的使用范圍。如行政、事業費占據較大比重,有的地方甚至將水行政執法人員的交通通訊工具費及福利、保險等經費也用水資源費來支出。
張亮援引水利部的一項統計指出,2010年全國共使用水資源費47.9億元,其中用于日常管理(包括行政、事業費等)10.8億元,而水資源保護和節約用水工作分別只有4.5億元和3.4億元。
專家表示,今后要加強水資源費的征收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減少水資源費的免征、少征和緩征等現象,做到有償使用制度的廣覆蓋。另一方面,要嚴格規范水資源費使用及監管,保證將這筆錢投到《管理辦法》規定的九大范圍。此外,還要加強審計監督,避免浪費、擠占和挪用現象。
水價提高水質也要提高
對于普通居民而言,一個現實的問題是:水資源費上調后,自來水水價會否跟著“水漲船高”?
目前看這是可能的。2004年國務院以文件形式明確了城市水價由水資源費、水利工程供水費、城市供水費和污水處理費等四部分組成。基于此,傅濤認為,這次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提高,對終端水價肯定也有影響。
上海市嘉定自來水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稱,公司的供排水主業長期處于虧損狀態。每年上繳水資源費大概為200-300萬元,征收標準提高后成本進一步增加,但水價是物價局規定的,不能隨便上漲。
傅濤分析,在很多供水企業處于保本微利的狀態下,如果水資源費上調而水價不調,自來水公司的管網改造和水廠凈化力度可能降低,水質就難以保障。在這種情況下,要么舉行水價調整聽證會,要么將水資源費從水價中剝離出來單獨征收。“后一種情況下,居民能更好地了解水費構成,也許民意阻力會小一些。”
無論哪一種方法,都會導致居民水費的提高。上海市黃浦區的張先生告訴記者,他一家三口,月均水費50元左右,占總收入的0.6%。“我認為水費每月在100元以內可以接受,但前提是獲得比較好的水質。”
專家指出,之所以很多人對漲水價有抵觸情緒,是因為不知道多收的費用跑到哪里去了。水資源費增收后的使用理應受到公眾監督,確保能用于水質的改善。(何欣榮、朱燕妮、程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