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由市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日前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辦法》明確電梯所有權人應當承擔電梯運行、修理、更新等費用,并對資金籌集作了規定;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對電梯運行維護費單獨立賬,每半年公布一次支出情況;對于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電梯,相關方就維修整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街道或鄉鎮政府牽頭,與使用管理單位、業主和有關監管部門共同商議,確定具體整改方案以及費用的承擔方式。
《辦法》主要內容有:強化電梯制造單位的責任和義務,推行遠程監測系統;強化使用管理單位的責任,明確電梯運行費用管理和整改費用籌集;強化維護保養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加強老舊電梯管理,以及強化監管部門的責任和義務。
目前,全市在用電梯已達19.3萬臺,年平均增長率為12%,電梯數量位居全球城市第一。市政府法制辦、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04年,市政府出臺《上海市電梯安全監察辦法》,實施了電梯注冊登記、監督檢驗、定期檢驗等管理制度,但隨著電梯保有量不斷增多,電梯安全管理遇到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朱明介紹,上海住宅小區的電梯有近7萬臺;現在,針對住宅小區老舊電梯,居民反映特別強烈,問題反映比較突出。根據去年的調查統計,15年以上的住宅小區電梯大概有5300臺左右。今年的政府實事項目,對這部分電梯要實施專項安全評估。在過去幾年中,本市對5000多臺中的2000多臺實施了比較全面的安全體檢,也進行了相應的更新改造;還剩下2588臺,市政府決定在兩年時間里全面實施安全評估,對它們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體檢,以確定到底要修理還是需要更新改造。
目前,上海有近300家電梯維保單位,約有5000多從業人員。本市從2011年開始開展電梯維保質量評價工作,每年分兩次公布結果。每次評價都會把有問題的單位列入黑名單。目前本市已經有94家次的維保單位上了黑名單,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通報給房屋管理部門和物業公司。
按照我國規定,電梯每15天維護保養一次。新《辦法》對公共重點場所、重點領域特別是軌道交通領域的電梯做出規定:在到了一定的使用量,每天大客流到達一定量時,相關單位要縮短維保周期,加強監督,保證電梯日常運行安全。對超過15年的老電梯,《辦法》規定,對超過使用年限、使用次數,梯齡比較長的電梯要進行必要的安全評估,判定這些電梯是不是可以使用,還是要采取大修、改造甚至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