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醉駕奪三命,方向盤前緣何缺乏生命敬畏?
尊重生命需教育與“重典”并行
醉駕致人死亡不時發生的殘酷現實開始引起人們反思:該如何切實有效地減少乃至杜絕這樣的惡性事件?
有評論認為,類似事件除了因醉酒引發事故,還有“路怒族”的傾向,如此前曾發生的奔馳車與寶馬車相互追逐相撞,雙方停車斗毆導致奔馳車司機死亡;另一事件中,上海兩輛轎車因搶先加油互不相讓,男車主撲上女車主車頭前蓋不讓其離開,結果女車主頂著對方開了200多米……稍有不滿,一怒沖天,是這類事件的慣常表現。
上海市政協委員曹正文認為,當前駕駛員心態浮躁的情況有一定的普遍性,極易導致安全意識降低,乃至引發馬路悲劇。他認為,應該從駕駛執照申領這一環節開始強化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包括基本知識教育和案例教育,讓法律意識淡薄的人通過直觀了解“生命的教訓”,從而增強安全駕駛的意識。
殷嘯虎認為,安全教育之外,還需進一步完善和明確法律制約,以“重典”獲取更為直接、嚴格的治理效果。
“為什么會出現‘撞傷不如撞死’這樣嚴重的錯誤認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法律法規存在的漏洞。”殷嘯虎說,“比如‘交通肇事’和‘肇事逃逸’,應該是兩個有著性質差別的法律概念,而不是只有肇事情節輕重的差別。建議法律就此進行明確,交通肇事就以交通事故處置,而一旦肇事逃逸,其性質就上升到間接故意殺人的程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論處,這樣才會讓肇事司機意識到肇事逃逸的嚴重后果,從而學會自律。”
殷嘯虎說,“道路安全責任應該是所有行為主體共同承擔的,而不僅僅是機動車單方面。如果行人惡意橫穿馬路、電動車違規駛入高架路面等導致交通事故,是否也應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否則,按照目前的規定,一定程度上會‘誘導’機動車駕駛員以僥幸心態在事故后選擇逃逸。”他表示,此前國內曾發生過機動車為了避讓突然橫穿馬路的行人,而導致車毀人亡的慘劇,“這樣的情況下,行人在交通肇事中是否有責任?”
11日15時50分許,上海浦東新區南六公路鹿達路口發生3輛轎車相撞事故,3人當場死亡。東方網發
11日15時50分許,上海浦東新區南六公路鹿達路口發生3輛轎車相撞事故,3人當場死亡。東方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