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兩簽協議未履行
黃剛毅的人生在2008年發生轉折。修建漢川一級公路時,其養殖場被征用。2008年6月13日,黃剛毅的養殖場和自建房屋被強制拆除。他多次向時任漢川市委書記葉賢林、市長劉有年討說法。直至2009年7月18日,漢川市一級公路建設指揮部才和黃剛毅簽訂《拆遷合同》。
雙方約定,在前期給予27.5萬元的基礎上,同意黃剛毅在川劉公路和一級公路交叉口西南角,霍城七組還建樓北段可建寬20米,深13.5米的6層還建房一棟,并給予36萬元資金補償。為化解拆遷時引發的矛盾,市交通運輸局另補償3萬元。
在收到39萬元的賠償后,因漢川市城市規劃調整,黃剛毅的6層樓房未能動工建設。道路完工后,一級公路建設指揮部撤銷。2011年8月3日,漢川市城市建設指揮部和黃剛毅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原還建地變更6層規劃為高層規劃,在高層建筑中對其補償門面、住房面積共計1620平米,黃剛毅須按每平方米800元的價格繳清建筑成本。初步定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開工,如開工時間延長,每年補償4萬元。
而這一次,因土地審批手續難度大,該高層無法動工,漢川市政府如約支付黃剛毅延期開工補償4萬元。
如今,時任領導已紛紛升遷,而黃剛毅住進還建房仍遙遙無期。5年來,他無心做事,每天到當地政府"上班",市委書記、市長、副市長到普通工作人員,找了一遍又一遍,只希望漢川政府能夠說話算數,履行協議。
協議成了一張廢紙?
"我們也很重視。"漢川市信訪局長王萬順說,簽協議也想解決問題,但是因為客觀情況發生了變化。
"你的訴求是有道理的,不是無理取鬧,但得理要饒人。"王萬順告訴黃剛毅,信訪局已經將黃剛毅的事列為全市60件重要信訪案之一,并交由副市長李鐵新包辦。"你不要再上訪了,無非是把你接回來,還是要在這里處理。"
李鐵新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黃剛毅土地被征用后不斷上訪,政府有所讓步,委托一級公路指揮部和其簽訂協議。2011年政府換屆時黃剛毅又在鬧,政府又簽了第二個協議,換屆后新班子對規劃進行了改變,該處無法再建6層的房屋。
"第二個協議簽得不規范。"李鐵新表示,當時簽協議時沒有開會研究,帳沒有算清楚,已經突破了相關賠償規定。且指揮部是一個臨時機構,沒有法人資格,只是委托一個抽調的同志簽的,沒有法律效力,不能代表政府,黃剛毅可以向法院起訴。
"這就是個狗屁協議,是一張廢紙。"李鐵新說,以前做房子的成本價低,按照現在的地價、房價,總賠償金額近900萬元,已經超出政府的承受力了,無法履行。當時他提出按現在的地價賠償300萬元左右,但黃剛毅胡攪蠻纏,非要按合同履行。現在此事已經交由仙女街辦事處處理。
一級公路建設指揮部和黃剛毅簽訂的拆遷合同上,負責簽字的張學洪說:"這是當時市領導讓我簽的。"
簽訂第二份協議的漢川市城市建設指揮部已經撤銷,簽字的程少文現為仙女街辦事處副書記。程少文向《法制日報》記者介紹,他當時被抽調到指揮部,"我可以出證明,當時是葉賢林書記授意簽的這個協議,且指揮部相關負責人也知道此事"。
程少文表示,政府為了推進項目,設立臨時派出機構,派出的機構撤銷后,撤銷它的機關應該承擔債務。當時1000多個平方米并不是很大個事,是因為拖得時間長了,補償金額才變大了。"不能忽悠老百姓,要講誠信。"
2012年11月17日,漢川市交通局《關于黃剛毅要求履行拆遷補償協議信訪事項的答復意見書》中指出,2012年9月11日下午,副市長李鐵新、市政府辦副主任陳桃仿、市交通運輸局局長趙炎華、專班人員及市律師事務所律師,在市政府五樓會議室與黃剛毅對話,會議明確市政府對簽訂的協議是認真負責的,將嚴格執行。黃剛毅不得上訪,否則將對其采取強制措施。(記者 胡新橋 周琦)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