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讓她走法律程序
11日下午5時,記者隨時女士來到超英紋繡中心,店里3名20歲左右的女子見到時女士便稱呼“時姐”。店內幾個隔間里擺著5張床,邊上的毛巾也不太干凈,墻上掛的營業執照上法人代表為楊某,許可經營項目為“生活美容”。而在價格表上,都是關于文眉、美容之類的項目,并未找到“美容整形”相關類目。
隨后,時女士電話聯系了楊某,“要么你去做美容鑒定,走法律程序,打官司輸了我自然會賠你,要么你就把你臉上的東西抽出來,我把錢退給你。”電話那頭楊某大喊:“你是要把我逼瘋嗎?”
當記者接過電話詢問他們店有沒有打針的資質,楊某直接說:“我們就沒有這樣的事情。”
“我會給衛生部門和工商部門反映投訴,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昨日,時女士表示。
本報記者 高雅梅 實習生 李悅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