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惡化 雙方上法院離婚
尹娜研究生畢業后回到南充,兩人試圖緩和之前的緊張關系,開始新的生活,卻因性格、愛好方面的巨大差異及生活上的種種瑣事而宣告失敗。其后,尹娜以兩人關系破裂為由,向順慶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支持離婚,并分割兩人共同財產。
法庭上,尹娜、張偉二人均向法院提供了是因對方行為方才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尹娜提供了20余張張偉與其他女性有不正當關系的照片,而張偉則拿出其在尹娜電腦上截取的QQ聊天記錄。
最終,順慶法院同意了尹娜的離婚請求。并將屬雙方共有的兩套房產、車輛等進行了分割。
財產分割 她摳走木質墻腳
判決中,張偉獲得面積更大的一套房產,并拿出24萬對尹娜進行補償。尹娜獲得另一套房產及二人共有的轎車,同時還取得判給張偉的房屋中的電視、冰箱、空調等家電家具。
判決生效后,張偉按期支付了24萬元補償款,但尹娜卻遲遲不肯從判給張偉的房屋中搬離。后經法院協調,尹娜搬離了房屋,但拒絕拿出房屋鑰匙。無奈之下,張偉只能找來開鎖師傅“破門而入”。
進入房間后,屋內情形讓張偉傻了眼:房間里垃圾遍地,判決書中沒有明確寫明屬于誰的窗簾、晾衣架等物品也被帶走。“她還破壞了雨棚,導致滲水,墻體遭到損壞;將原來的淋雨噴頭進行了更換;甚至將木質墻腳都摳下來帶走了。”張偉的母親很是氣憤。法官說法
未明確物品由當事人協商分割
“法院審理時,不可能將所有的細小的東西都一一寫進判決內,除大件物品外,這些都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順慶法院民一庭庭長曾明說。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劉治海攝影報道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