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后給予家庭的就業安置和城鎮社會保障的比例較低
在城鎮化過程中,征地拆遷不可避免。調查顯示,16%的家庭至少經歷過一種拆遷情況。具體而言,承包地被征后,在補償款、就業安置和城鎮社會保障方面得到補償的受訪者分別占79.5%、3.9%和10.1%;宅基地被征后,在就業安置和城鎮社會保障方面得到補償的受訪者分別占8.5%和28.1%(補償款在調查中未提問);房屋被拆后,在以上三方面得到補償的受訪者分別占94.2%、1.8%和20.6%。
總的來看,房屋拆遷和承包地拆遷獲得補償的比例是較高的,特別是房屋拆遷,只有極少數樣本回答說沒有獲得過補償款。但是,征地拆遷后給予家庭的就業安置和城鎮社會保障的比例卻較低。
李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往城鎮化里有一個缺點,就是被動城鎮化突出。地方政府推進,大規模拆遷改造。當地居民并沒有動力,只是被動接受,還有很多人不愿意接受,產生很多矛盾。而且這個過程中產業結構沒有得到很好調整,就業機會缺乏,這往往會造成“空城現象”。
在新生代農民工群體中,愿意回家務農者寥寥無幾
雖然有戶籍的限制,雖然遭遇了種種困難,但是農民工對城市生活的需求并不因此減弱,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意愿更加強烈。
調查發現,70%的農民工不打算回鄉就業。就各出生組而言,1990年代和1980年代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不打算回鄉就業的比例分別達72.7%和71.2%;1960~1970年代出生的稍微年長的農民工不打算回鄉就業的比例為69.0%;年老的一代農民工中(1950年代及以前出生),“不打算回鄉工作”的比例低于其他三個出生組,但也達到了68.0%。
即使回鄉就業,農民工也更愿意選擇較大的城市。調查顯示,在愿意回鄉就業的農民工中,選擇回農村老家就業的農民工只有20.2%,79.8%的農民工選擇的是回縣城及以上級別的城市。就各出生組農民工群體而言,在選擇回鄉就業的地方時,新生代農民工與年長或年老的幾代農民工有很大的區別。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兩個新生代農民工群體中,選擇回農村就業的比例非常低,前者為11.1%,后者僅為6.2%。但在年長的幾代農民工中,1960~1970年代農民工群體中有27.1%的人會選擇回農村就業,而1950年代及以前出生的農民工中有超過半數會選擇回農村就業。
如果回家就業的話,他們會選擇從事何種工作?統計發現,農民工首選“自己經商做買賣”(40.9%),其次是“去企業工作”(23.2%),二者比例合計達64.1%。只有15.7%的人選擇回家“務農”。單就選擇“務農”的農民工而言,較為年長的幾代農民工中,愿意回鄉務農的比例相對高些,1960~1970年代和1950年代及以前出生的農民工群體中,分別有22%和47.2%的人會選擇回鄉務農。但是,在1990年代和1980年代農民工群體中,選擇“務農”的人分別僅有3.8%和7.3%—在新生代農民工群體中,愿意回家務農者寥寥無幾。
關于農民工的定居意向,調查顯示有30.5%的人表示沒有想好,而有在城鎮定居想法的人和無此想法的人所占比例均為34.7%。相對而言,新生代農民工選擇“目前有在城鎮定居的想法”的比例要更高一些。1980年代和1990年代出生的農民工中,有在城鎮定居的想法的分別占39.7%和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