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從《天河之聲》回歸社會的服刑人員中,近一半繼續從事與傳媒、電視制作相關的工作,《天河之聲》成為他們重新出發的有力平臺。
服刑人員沈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他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從來沒有接觸過電視制作,因為從小喜歡組裝無線電,有一定的無線電技術,被選拔到《天河之聲》。刑滿出獄后,沈某從最初給別人打工到獨立擔當制作人,從擔任一家錄音棚的錄音師到擁有兩個自己的攝影工作室,完全得益于獄內電視臺的“從業經歷”。
文/本報記者 劉曉玲
攝影/本報記者 王曉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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