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政府債管理存四問題
據了解,近年來,本市不斷完善政府性債務償還機制,采取多項措施對存量債務進行了清理化解,比如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融資平臺公司及其債務。與2010年相比,2012年全市38家融資平臺公司注冊資本增長10.60%,利潤總額增長151.06%,平均資產負債率下降8.87個百分點。
但是,本次審計也暴露出政府性債務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首先,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增長較快。截至2013年6月底,市本級和區縣本級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6496.33億元,比2010年底增加3325.49億元,年均增長33.23%。其中,市本級、區縣本級年均分別增長21.22%和47.28%。
其次,本市部分地區和行業債務負擔較重。一是市本級和4個區縣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擔較重;二是地鐵等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債務余額較大;三是截至2013年6月底,市政府還貸高速公路建設形成的政府性債務余額32.5億元。
第三,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較大。截至2012年底,市本級、14個區縣本級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余額3601.27億元。
最后,個別區縣和單位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資金517.39億元。
據介紹,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對此次政府債審計結果高度重視,已經或正在研究制定相關制度辦法,采取措施積極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比如強化政府債日常動態監管,逐年消化存量債務,嚴格控制新增債務,確保本市政府債規模穩中有降,對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問題也正在研究整改措施。
數據說債
債務率: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債務率為98.93%。若按照2007年以來各年度全市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當年償還本金中由財政資金實際償還的最高比率折算后,總債務率為99.86%。記者查詢發現,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確定的債務率控制標準參考值為90%-150%。
逾期債務率:截至2012年底,全市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的逾期債務率為0.25%,除去應付未付款項形成的逾期債務后,逾期債務率為0.14%;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的逾期債務率分別為1.67%和0.03%,處于很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