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云南為例,2011年底,該省學齡前兒童入園(班)率為66.59%,其中,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僅為44.26%。部分地區教師與幼兒比例達到1:29以上,遠遠高出1:15的規定。隨著人口流動加劇、城鎮化提速,大多城鎮也出現了幼兒園不夠、師資不足等問題。
孫亞玲建議政府立法、立規,將學前教育納入政府考核范圍,加大投入增加公辦幼兒園,對現有幼兒園監管到位,在鼓勵民辦幼兒園的同時嚴格規范其資質審查、后期管理。“要像抓義務教育一樣抓學前教育,但要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
醫學專家認為,幼兒“藥”害事件反映出醫療管理的巨大漏洞。“藥物從哪來,誰做的決定?”昆明醫科大學社會科學部主任張瑞宏教授表示,幼兒園越來越重的逐利傾向應被反思和監管,國家應對駐園醫生規范管理,并加強對處方藥銷售渠道的監管。
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有較好的經驗可以借鑒。美國幼兒園實行許可證制度,由各州社會事務部負責管理。除對從業人員嚴格要求外,在執照有效期內,社會事務部的官員會以預先通知或突然襲擊的方式對幼兒園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而不及時改進的會被吊銷執照。臺灣地區規定,幼兒園應訂立托藥措施,并告知幼兒法定代理人。教保服務人員受幼兒的法定代理人委托協助幼兒用藥,應以醫療機構所開立藥品為限,并要確實核對藥品、藥袋記載,依所載方式用藥。在其他非緊急情況下,幼兒園不能私自給孩子服藥。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杰多年來主攻食品藥品安全問題,“針對這類事件,沒有法律法規可以直接適用。”孫文杰建議,相關立法機關應結合現實,盡快立法,予以明確懲處。同時,若被喂食藥品導致身體損傷,受害方有權、且應該向校方主張賠償,加重園方成本,以法律呵護好幼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