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堅持房地產調控有利于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隨著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實施,部分城市商品房交易量明顯下降。有些人擔心,如果不放松調控,將可能造成房價大幅回落、房地產投資增速過快下滑、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下降、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凸顯等問題。對此,我們認為,順應我國房地產發展的周期規律,繼續堅持房地產調控實際上有利于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一)房地產投資仍將保持合理增長,即使增速回落,也屬正常回調
我國房地產投資占城鎮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長期保持在23%左右。調控政策出臺一年多來,房地產投資仍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預計2011年全年增速仍將達30%左右。這表明在城市化快速推進過程中,房地產投資保持較快增長仍有較強的支撐動力。即使在繼續堅持調控的情況下,初步預測,明年房地產投資增速仍會保持在20%左右。雖然增速出現一定程度回落,但也是我國房地產投資增速開始進入正常回調周期的反映。根據我們對人口、城市化率、住房需求改善潛力等指標測算,并參照國際經驗,預計未來幾年,我國城鎮住宅新開工面積、施工面積和竣工面積峰值將相繼出現。未來一段時期房地產投資增速出現回落也是客觀的、正常的。期望房地產投資持續保持超高速增長是不現實的。房地產調控的過程實際上給房地產投資增速調整留出了必要空間。
(二)堅持房地產調控有利于進一步改善民生,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堅持房地產調控,鞏固調控成果,將有利于切實改善民生,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一方面,通過抑制投機需求,使過快上漲的房價合理回歸,將使更多的普通居民提高住房消費的支付能力,改善居住條件;另一方面,通過調整土地供給和住房供應結構,增加中小套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供給,將有利于普通居民的住房消費。尤其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的居住條件,實現“住有所居”,更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不僅能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同時還將對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三)堅持調控有利于房地產行業的良性發展
前些年,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擴張偏快,負債規模不斷擴大,經營的審慎程度不斷下降,而且部分主營業務非房地產的企業也紛紛進軍房地產領域,行業良莠不齊的現象突出。繼續堅持房地產調控的政策取向,客觀上有助于加速房地產行業的整合和規范。在資金回籠緩慢、償債壓力大的情況下,一部分專業資質不高、經營不夠審慎、不注重產品質量的企業將會被更有實力的企業兼并或者收購,有競爭實力的企業會得到發展,最終將形成綜合實力和抗風險能力強的大型企業與更加專注于某個細分領域、深耕細作的中小企業并存的局面。
(四)房價穩步回調對銀行等金融體系的影響總體可控
隨著城市化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房地產市場仍有一定發展空間;而且,這一輪調控比較及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遏制;加上近年來金融系統重視防范和應對金融風險,金融資產質量不斷上升。2010年,住房消費貸款和房地產開發貸款的不良貸款率分別降至0.37%和1.26%,再考慮到30%以上的首付,已經防范了部分風險。因此,房價回調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能性不大,影響總體可控。
(五)從中長期看,堅持調控有利于地方經濟逐步擺脫對房地產的過度依賴,促進產業結構和收入結構調整
今年以來,地方土地出讓收入有所下降,固然有房地產調控的原因,但也與前兩年增長快、基數高有直接關系。2010年,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預算收入只有1.24萬億元,最后決算收入達到了2.82萬億元,超收126.5%。這樣高的土地出讓收入增速不可能長期持續下去。堅持房地產調控,從中長期來看,有利于地方經濟逐步擺脫對土地出讓和房地產業的過度依賴,而將重心放在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的優化方面。
四、繼續堅持和完善房地產調控,著手建立長效機制
堅持和完善房地產調控,就是要進一步落實已經出臺的各項調控措施,不斷鞏固調控效果。在需求方面,繼續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和住房限購措施,支持以自住型為主的需求,強化住房的居住屬性,繼續堅決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在供給方面,認真落實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扎實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增加政府投入,加大金融支持,拓寬融資渠道,通過創新經營模式吸引更多社會資金進入保障房建設領域。更好地發揮保障性住房建設惠民生、穩房價、擴內需、促發展的多重作用。通過調控改善住房市場的供求關系,從而進一步促使房價調整到合理水平。
在堅持房地產調控的同時,還需著手建立房地產市場健康運行的長效機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健康運行和住房保障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完善市場機制和制度性安排,特別是在認真總結試點城市經驗的基礎上,應盡早設計和建立符合我國國情、有利于遏制投機、鼓勵自住和改善型需求的房地產稅收制度;治理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建立行業標準體系;促進房地產行業的調整和重組,完善企業資質認定,促進房地產行業發展方式的實質性轉變;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保障房建設、分配、管理、運營的規范有效的制度體系。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 任興洲 鄧郁松 許 偉)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