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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閘門管住會議費
新辦法明確四大新舉措加強會議費管理。一是強化會議年度計劃和審批管理制度,規定所有會議必須納入單位的年度會議計劃,進一步明確各類會議的報批程序和審批制度;二是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將會議費納入部門預算,單獨列示,并要求會議費預算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得突破;三是嚴格會議費報銷和支付管理。報銷時須附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單、定點飯店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憑證等,并規定會議費支付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四是建立會議費公示制度和會議年度報告制度。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
《 人民日報 》( 2013年09月24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