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執業道德建設,發揮律師在依法維護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山西省司法廳律管處處長郭強正在仔細研讀中央三中全會出臺的《決定》,《決定》字字千金,直接點明律師改革方面的字眼就有56個,建立法治中國等間接涉及律師工作的內容更多,郭強表示,《決定》對律師制度改革做出了這樣全面的闡述和強調,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我們國家法制建設、對我們國家律師工作的高度重視。其中更是提到“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這樣的提法前所未有。學習之后深受鼓舞,身上的責任更加重大。
在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今天,律師制度更是須臾不可缺少的。社會越發展,律師的作用將越重要。郭強表示,如何加強律師工作機制建設顯得尤為重要。截至目前,山西共有559家律師事務所,5540名執業律師。面對山西省如此龐大的律師團隊,今年山西省司法廳為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與省法、檢、公、安聯合出臺了《關于保障和規范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辯護的規定》,郭強表示,此規定也是為了配合國家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訴訟法》,對于《刑事訴訟法》作了更具體、更細化、更有操作性的說明。其中針對律師在行使辯護權當中的會見權,會見所攜帶的資料文書等細致地方做了詳細說明,一經出臺就在律師界表現出極好的反響。
今年以來,山西省司法廳新一屆廳黨委還提出了“四個聚焦”的工作部署目標,首要的就是聚焦實現“中國夢”,把推進轉型綜改試驗區建設作為山西省律師隊伍的重要實踐,全面提升法律服務水平。山西省司法行政機關發揮組織引導、搭建平臺、扶持保障的作用,以推進律師與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牽手工程”為抓手,以提升服務質量為保障,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持續推進工作深入開展。據統計,目前山西省共建立律師專業服務團隊213個,對接服務省、市、縣重點項目1812個,山西省轉型綜改標桿項目實現了全部對接,組織開展調研走訪、法律體檢、法律咨詢、風險評估等專項活動21600余次,提出法律意見書32700余份,解決矛盾糾紛10200余件,辦理相關訴訟案件1400余件,在決策參謀、風險防范、市場溝通、法制宣傳、糾紛解決和維護穩定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廳與省重點工程領導組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于律師為重點工程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的意見》,建立了協調保障、律師選用、服務監督、業績考評四項制度,為“牽手工程”深入開展提供了長效機制保障。
同時,經過大量調研論證,山西省司法廳協同省物價局開展律師事務所收支成本監審,出臺了《山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進一步規范了律師收費,保障了當事人和律師的權益。郭強表示,此前山西省律師行業一直執行的是2003年頒布的《山西省律師服務收費臨時標準》,嚴重滯后于山西省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按照新《標準》,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與舊標準相比,新《標準》較大幅度提高了收費額度,增加了計時收費,并開始執行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該《標準》已于12月1日在山西省統一施行。
“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對于建設法治中國,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具有積極的促進意義。法律顧問的主體就是律師,現在我國省、市兩級政府,國有大型企業能保證法律顧問全覆蓋,其他的比如鄉、鎮政府,還有中小型企業基本沒有法律顧問,郭強說,這些地區和企業普遍缺乏法律意識,往往是不出問題,也不當回事,有了問題才著急著請律師,“防范在先強于堵塞在后,律師能為企業減少的經濟損失和規避的風險遠遠超于成本”郭強強調說。有了中央《決定》的頂層精神,爭取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國有大、中型企業法律顧問全覆蓋將作為山西省司法廳明年的工作重點之一大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