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建立健全能夠靈活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結構調整、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第一節 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
繼續推進水價改革,完善水資源費、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和城市供水價格政策。積極推進電價改革,推行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和競價上網試點,完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改革銷售電價分類結構。積極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推進市場化改革。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按照價、稅、費、租聯動機制,適當提高資源稅稅負,完善計征方式,將重要資源產品由從量定額征收改為從價定率征收,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
第二節 推進環保收費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制度,提高排污費征收率。改革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適度提高垃圾處理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水平。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選擇防治任務繁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征收范圍。
第三節 建立健全資源環境產權交易機制
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健全礦業權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規范發展探礦權、采礦權交易市場,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規范排污權交易價格行為,健全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環境產權有序流轉和公開、公平、公正交易。
第十二篇 互利共贏 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適應我國對外開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資為主轉向進口和出口、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并重的新形勢,必須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不斷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擴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匯合點,完善更加適應發展開放型經濟要求的體制機制,有效防范風險,以開放促發展、促改革、促創新。
第五十章 完善區域開放格局
堅持擴大開放與區域協調發展相結合,協同推動沿海、內陸、沿邊開放,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協作、均衡協調的區域開放格局。
第一節 深化沿海開放
全面提升沿海地區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加快從全球加工裝配基地向研發、先進制造和服務基地轉變。率先建立與國際化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增強區域國際競爭軟實力。推進服務業開放和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吸引國際服務業要素集聚。深化深圳等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加快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建設。
第二節 擴大內陸開放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為依托,以各類開發區為平臺,加快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發揮資源和勞動力比較優勢,優化投資環境,擴大外商投資優勢產業領域,積極承接國際產業和沿海產業轉移,培育形成若干國際加工制造基地、服務外包基地。推進重慶兩江新區開發開放。
第三節 加快沿邊開放
發揮沿邊地緣優勢,制定和實行特殊開放政策,加快重點口岸、邊境城市、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和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加強基礎設施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發展面向周邊的特色外向型產業群和產業基地,把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建成向東北亞開放的重要樞紐,把新疆建成向西開放的重要基地,把廣西建成與東盟合作的新高地,把云南建成向西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不斷提升沿邊地區對外開放的水平。
來源:新華社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