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日,張某使用天津征宇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的空白支票,從天津津杰商貿有限公司購買120噸片堿,價值27萬元。天津津杰商貿有限公司將支票填寫后投行。中國農業銀行發現該轉賬支票沒有支付密碼后,通知天津征宇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填寫支付密碼,張某伙同齊某指使馬某前往該行再次填寫錯誤支票支付密碼,造成轉賬支票退票。天津津杰商貿有限公司經理多次向張某催要貨款,張某拒不支付貨款,事后逃匿。
2010年3月,張某謊稱是天津征宇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的經理,通過電話與天津開發區眾巖化工有限公司祝某聯系購買片堿,并委托齊某(齊某謊稱姓王)前往眾巖化工有限公司購買。齊某使用遠期填寫字跡錯誤轉賬支票和支票錯誤支付密碼及承諾保證付款的方式,先后于2010年3月18日、3月28日、4月2日、4月4日分4次從眾巖化工有限公司處購買價值14萬元的片堿。眾巖化工有限公司的祝某將支票投行后,銀行通知祝某支票字跡填寫錯誤,拒收支票。祝某聯系張某、齊某多次催要貨款,張某、齊某拒不支付。為了能要回貨款,眾巖化工有限公司在得知齊某因病住院后,還派人專程到醫院看望,并送去鮮花和禮金500元。但滿口應允還錢的齊某在病愈出院后,還是在第一時間和兒子張某溜之大吉。
2010年5月20日和6月2日,張某以每噸1880元的價格使用天津征宇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的轉賬支票從塘沽開宜化工廠分兩次購買40噸片堿,價值7.52萬元,后張某以每噸1700元低于購買價格的價錢將這些片堿銷售給了唐山燕泉啤酒有限公司,將貨款占為己有。塘沽開宜化工廠吳某將支票投行后,發現支票為空頭支票,多次向張某催要貨款,張某拒不支付,隨后逃匿。
2010年5月29日,張某與河北省青縣福星清洗劑廠王某電話約定以每噸1750的價格銷售給王某15噸片堿,價值2.5萬元。在王某支付貨款后,張某在天津市開宜化工廠以每噸1870元的價格購買下10噸片堿,將它們運送給王某。王某收到后,遲遲不見余下的5噸,于是多次催要所欠貨物或要求退還貨款。張某既不給王某發貨也不提退款事宜,而后張某逃匿,將貨款占為己有。
2010年6月15日,張某使用填寫錯誤支付密碼的天津征宇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的轉賬支票,以每噸1850元的價格從天津大港豐通化工有限公司處購買了20噸片堿,價值3.76萬元,隨后以每噸1700元的價格銷售給了唐山凌峰泉啤酒有限公司,將貨款占為己有。豐通化工有限公司的魏經理將該支票投行后,發現為錯誤支付密碼,經多次向張某催要貨款,張某拒不支付貨款而后逃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