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天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改后的《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即日開始實施,標志著國家單獨兩孩政策在天津市正式落地。
據相關部門預計,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后,未來三年每年新出生人口將增加1-2萬名。由于天津市多年來已經在農村地區實施了單獨兩孩政策,因此,政策效應的釋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區。
據人大常委會相關人士介紹,條例實施后,仍會繼續堅持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繼續嚴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別是多孩生育,嚴肅依法查處違法生育行為。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前,單獨夫妻已經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將依照生育行為發生時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處理。
按天津市《條例》規定,經批準生育二孩的,應當與生育第一個子女間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滿二十八周歲、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養子女后又懷孕的這三種情況除外。單獨夫妻生育二孩同樣要遵守以上生育間隔要求,這樣有助于緩解生育堆積現象的出現。生育二孩的女職工可享受與生育一孩同樣的產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