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訊(記者王璇報道)最快7月,新疆將啟動“買商業健康險可抵扣個稅”政策試點。屆時,試點城市個人或單位購買商業健康險,可享受2400元/年的稅前扣除優惠,即每月提高200元個稅起征點。
5月25日,記者從新疆保監局了解到,商業健康險是指由商業保險機構對因健康原因和醫療行為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目前,新疆開辦健康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有29家,包括16家產險公司、10家壽險公司、2家養老險公司和1家健康險公司。其中,產險公司僅允許開辦短期健康險業務;壽險公司、養老險公司、健康險公司可經辦長期、短期健康險業務。
5月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保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定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全市試點,各省、自治區分別選擇一個人口規模較大且具有較高綜合管理能力的試點城市。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將于6月30日前聯合上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保監會審核備案,各地試點要等到7月后才能陸續啟動。
對試點地區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試點地區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并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除工薪階層和單位購險支出均扣除外,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也能享受減稅優惠。
新疆保監局壽險處負責人介紹,啟動試點工作后,將協同有關部門,推進健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編織好社會保障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