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藏頻道10月31日電(記者劉洪明)為防范和化解西藏轄區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共同維護轄區金融穩定和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由人行拉薩中心支行牽頭與自治區金融辦、西藏銀監局、西藏證監局、西藏保監局四家單位就“金融管理信息交流共享與維護西藏金融穩定”達成合作意向,并于31日下午在拉薩舉行合作備忘錄簽訂儀式,全面建立了數據信息交流共享機制。
四份備忘錄中顯示,雙方信息共享和合作應當遵循相互信任、嚴格保密、權責對等、務實高效的原則,內容包括信息共享機制、重大事項合作機制。
由人行拉薩中心支行提供的信息共享內容包括西藏金融統計月報、西藏轄區金融運行分析季度報告、西藏金融穩定報告、西藏自治區外匯收支運行報告及西藏轄區銀行、證券與保險分行業風險半年分析報告等7項內容。
信息共享機制中由西藏自治區金融辦、西藏銀監局、西藏證監局、西藏保監局負責本單位采集的相關金融信息提供給人行拉薩中心支行。
此外,重大事項合作機涵蓋雙方對各自獲取的涉及對方監管業務的非法金融活動線索與信息及時通報對方,強化雙方日常監管合作。雙方就共同關注的金融風險信息聯合開展現場檢查或進行壓力測試等風險監控工作,監控結果應相互交流通報,以防范和化解轄區金融風險。
人行拉薩中心支行副行長張偉表示,西藏轄內省級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簽訂“金融管理信息交流共享、維護西藏金融穩定合作備忘錄”,有利于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強化西藏轄區金融監管合力、筑牢轄區金融風險的防控,將更有利于轄區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和平穩運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