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16日電(劉子溪)近日,一位來自西藏昌都地區的警察網友給自治區黨委書記留言,就西藏昌都地區基層警察目前客觀存在的現狀提出咨詢。針對網友的留言西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信息中心作出公開回應,詳情如下:
【網民留言】
尊敬的陳書記:你好,打攪您了,不好意思,我是2011年12月從部隊考入昌都地區下面縣城的基層警察,現在有幾個問題需要咨詢一下,一,我們這批人員自治區已經下達兵齡5年以上的為科員,5年以下的為辦事員,為何我們到現在還是領的工人工資?而且現在工齡工資,5年浮動工資也沒有?大專文憑的工資更不用說了。二,我們到現在連警服也沒有,工作證也沒有,警銜也沒有,這是為什么?三,不是說我們考過來過后簽訂協議書嗎?我們到現在也沒有簽訂。希望自治區領導給我每一個明確的答復,就連2012年協警考基層警察的現在都是公務員了,為何我們不是?難道是自治區的紅頭文件下面執行不了?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于您咨詢的問題,現請昌都地委辦公室答復如下:據了解,網友2003年12月至2011年12月在部隊服役,2011年12月1日經區人社廳、公安廳招錄為基層人民警察,錄用時系高中文化程度、士官。按照當時招錄的公告:高中學歷的退伍士官按技術工人工資待遇執行,因此網友招錄時是享受工人工資待遇。2013年6月。區黨委組織部、人社廳、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錄用朱永東等2006名同志為我區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通知》中就退役士兵(士官)轉正定級重新進行了規定:新錄用人員為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并退役的,按照科員確定職級;在部隊服役期間為士官或工齡滿5年的退役士兵,按照科員確定職級;其他人員按照辦事員確定職級。經查,網友所在的縣的組織人社部門已按上述《通知》要求,對這批人的職級給予了明確。網友按規定確定為科員,其科員工資已在11月14日經地區人社局下達增資批復,工資補發正在由縣人社局、財政局辦理中,近日將補發到網友手中。經核實,網友一批人員的警服已于2012年12月發放。根據《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和《人民警察警銜工作管理辦法》規定:凡吸收錄用、接收調入的人民警察,經培訓合格,應當根據確定的人民警察職務授予人民警察警銜(即:新錄用的民警在試用期滿確定職級后,必須經新警崗前培訓合格后方能授予警銜)。從2012年以來,地區公安處組織新入警人員分期分批進行崗前培訓,截止目前共舉辦了26期培訓班。網友于2014年8月8日才完成新警崗前培訓,地區公安處按規定為其申報了警銜,公安廳批復該同志首次授銜二級警司。公安機關工作證即警察證必須是在授銜后才能辦理,網友警銜于今年8月授予,警察證正在辦理中。部分同志的警察證還沒拿到,一是因為人數較多,所有的信息必須錄入公安人事管理信息系統,部分同志相關信息正在進一步核對之中;二是根據公安廳要求,警銜需要分期分批申報,所有人的警銜正在審批之中,需要一定的過程和時間;三是制作警察證有嚴格的審批程序,需要的信息缺一不可,因為交通、出差、血型查驗不便等原因,部分人員的血型信息缺失或不準確,致使部分人員警察證沒有辦下來。加之警察證制作是依托公安廳制證中心的身份證制作系統,公安廳在制作警察證的過程中必須將全區的身份證制作工作暫停下來,整個工作都是要按程序和規定辦理的。目前,地區公安處正在按程序分期分批申報警銜和警察證。網友一批人員是2011年12月1日由區人社廳、公安廳招錄的,在2012年之前協議書均是由上級在錄用時就已簽訂好,錄用和服務年限等協議內容均按招錄公告執行。
【網民留言】
我是一名貨車司機,每次走到類烏齊縣動物檢查站的時候都要收費5元才放行,而且不出具任何收據,我想請問一下,這個收費標準是國家制定的嗎?還是地方性收費?我粗略算了一下每天至少有一百輛車過往,也就是說每天有五千元收入,這個錢去哪里了?用來干什么?
答復意見:
網友您好!關于您反映“類烏齊動物檢查站亂收費”一事,現請昌都地委辦公室答復如下:為防止牲畜疫病傳入我區,類烏齊縣甲桑卡鄉省級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于2007年底成立,歸口縣農牧局畜牧技術推廣站負責管理。根據藏農發〔1994〕161號文件精神,參照昌都地區江達縣崗托檢查站和芒康縣兩個檢查站收費標準,甲桑卡鄉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收取重大動物疫區車輛的消毒費標準為:大車10元、小車5元。費用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員工資、水電費、衛生費、下鄉人員補助費、汽車油料費等,所收取資金均有明細賬目。 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甲桑卡動物防疫檢查站收取檢疫費及消毒費共計98245元。支出工作人員工資、補助及生活購買辦公用品、柴火、蠟燭、電費、油費等共計支出66000元,余額32245元。收取的檢疫費及消毒費均記錄在賬,每一項支出都有據可查。通過調查發現,檢查站存在收費過程中駕駛員沒有主動要求的,工作人員未開具收據,下步縣畜牧技術推廣站將加大對檢查站的監督檢查,規范收費程序,并及時將收費開支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網民留言】
陳書記:您好,我是昌都地區的一名教師,我于2004年7月大專畢業參加工作,因為以前在縣里因為縣里教育局和人社局的工作原因導致我2009年才評上初級職稱;本應該2013年年底參加中級職稱考試的,但是因為地區的原因與今年4月份才參加職稱考試,但是職稱考試截止今年都6-7個月了,我們的職稱的資格和聘任還未下文件,我希望通過本次留言,能夠讓書記看到這個情況,能幫我們做主。我現將我自己的想法表達如下:1、教師職稱考試不是一種常規工作嗎?為何昌都地區教師的職稱考試、評審一直是一拖再拖呢? 2、教師職稱評審資格指標為何一年狂多,緊缺?3、幾百人的職稱評審工作真的需要上百天的時間來進行評審嗎? 4、職稱評審直接影響到我們的工資,這個時間就不能固定下來嗎?這樣子公平嗎? 我會隨時關注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