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5年省級專項資金項目數量將壓縮1/3以上
為貫徹落實依法治國、依法治省精神,給“事權”多的地方相應的“財力”,也就是更好地推進“財力”與“事權”相匹配,云南省在編制2015年省級部門預算時,省級專項資金項目數量壓縮1/3以上,壓縮出來的資金將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并通過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各地。
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一般性轉移支付是以實現各地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均等化為主旨,由省財政廳撥付給州(市)、縣(市、區)一級政府的財政資金。一般不限定資金用途,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改善民生需要自主使用。此舉將給予基層政府更多財政資金的支配權力,讓基層政府集中財力辦最急需、最急迫的事。
據悉,云南省將把專項資金清理整合和規范管理作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突破口,目標是:2015年,省級各部門專項資金項目數量必須較2014年壓縮1/3以上,各部門的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數量必須壓縮1/3以上,資金規模按照項目清理的情況相應壓減。
圍繞這一目標,云南省主要采取3項措施推進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資金:
一是分類清理。各部門要在摸清項目設立的背景、依據、時限和專項轉移支付的數量、額度、分布、效益情況的基礎上,對部門省級專項資金和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進行全面清理。
二是整合歸并。在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按照構建現代財政制度的目標和集中財力辦大事的要求,由各部門結合部門職能職責、發展規劃和績效目標,對已經實現項目目標或支持方向與黨委、政府設定目標相偏離的項目,以及“小、散、亂”和效用不明顯的項目予以取消;對重復安排、支持方向、扶持對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予以歸并;對符合黨委、政府工作目標,但部門之間設置重復、類似的項目予以整合;對項目和金額相對固定、帶有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性質的專項轉移支付,以及中央列一般性轉移支付的省級配套或補助資金項目,調整為一般性轉移支付。
三是規范管理。按照“增一般、減專項、提績效”的原則,建立規范財政專項轉移支付管理的長效機制。設定新增專項轉移支付的門檻和程序,建立專項轉移支付退出和定期評估機制,切實做到專項轉移支付“有進有退、有增有減、動態調整”;建立科學的專項轉移支付分配管理機制,主要采取因素法、競爭性分配和項目法分配,并逐年加大因素法的分配比重;建立規范的專項轉移支付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的監督檢查,全面推進專項轉移支付信息公開透明。
通過全面清理、分層次整合,創新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將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專項資金目標更加明確、功能更加強化,形成轉移支付設置合理、分配科學、監管到位、考評有效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