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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充電器八成不合格
我省公布手機抽查結果,抽檢試驗中有標稱摩托羅拉的電池樣品爆炸
今天,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1季度我省流通領域手機、電池、充電器的質量監測情況:監測共抽查了廣州、深圳、佛山等5市28家銷售企業銷售的手機、手機用電池、充電器商品89批次。
其中,手機29批次,合格率100%;電池40批次,合格率60%;而手機用充電器20批次,合格率僅為20%多。
四成手機電池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40批次手機用電池,合格24批次,合格率60%。標準要求手機電池在過充電、過放電或外部短路時應有保護功能,不應出現漏液、冒煙、起火、爆炸等現象。但在本次監測中,有6個批次的安全保護性能不合格。有4批次的電池,在過充電保護試驗時,樣品爆炸起火,其中三個批次是標稱摩托羅拉的樣品。
近半電池容量“以小充大”
據專家介紹,標稱容量是電池商品的一個重要質量特征指標。在本次監測的40個批次中,有15個批次的實測容量小于商品標識的額定容量,兩者之間相差最大的達49%。
佛山市威爾瑞通訊設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生產的“諾基亞”牌BL-4B型電池,標識容量為850毫安時,實測容量只有431毫安時~445毫安時;標稱“MOTOROLA”牌HAC1221型電池,標識容量為780毫安時,實測容量只有433毫安時~484毫安時;茂名市明湖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鐵達信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鐵達信”牌電池,有4個批次的實測容量與標稱容量不符。
20元以下充電器均不合格
本次監測的20批次的充電器商品中,電磁兼容特性合格的商品僅有4批次,合格率為20%;有8批次的商品安全試驗不合格。
據了解,標稱摩托羅拉牌的手機充電器的電磁兼容測試結果均合格。本次監測中,價格在20元以下的手機充電器電磁兼容測試均不合格。
手機電池
充電后燙手應停止使用
不要購買“三無”產品。新電池若充電1小時后,電池外殼燙手(合格電池也會發熱,但溫度不會太高,過后溫度會接近環境溫度),應停止使用。新電池充滿電后,可用一根短細導線短路電池正、負極,若導線發熱,則說明電池沒有短路保護功能,也應停止使用。
手機電池充電器
購買時不能圖便宜
一要看商品標識。包裝上應用中文標注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名和地址。二要看3C認證標記。另外,購買手機充電器不能只看價格,更要注重品牌,選購前要了解所用電池的類型、容量、標稱電壓等,以便選購與之適配的充電器。(來源:晶報 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