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 女孩閃爍其詞
前晚,田攀在勸阻女孩的同時報了警。晚8點多,民警來后,將女孩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詢問。
昨天下午,記者從迎賓路派出所獲悉,當晚,女孩對民警先說是新鄉封丘某村人,并先后說了多個名字,但民警在戶籍系統中一直查無此人。此外,民警詢問女孩銀行卡情況,女孩也是閃爍其詞。由于不涉及案件,民警只能讓其離開。
據民警介紹,昨天中午12點多,女孩再次來到迎賓路派出所,但她依然沒有提供真實姓名和戶籍地信息,問詢父母名字和電話也不愿回答,警方也未能獲得其聯系方式。女孩只說想讓民警幫忙找到男朋友,但她提供的男友電話一直打不通。最終,女孩自行離開。“此事給人感覺像過家家鬧著玩似的。”昨天,與女孩接觸的民警表示。
14歲孩子能買車嗎?
昨天,記者咨詢了4家汽車4S店的銷售經理,他們均表示,還未遇到過未滿18歲的孩子來買車的案例。那么,14歲孩子究竟能否買車?
對此,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李煦燕說,10到18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只能獨立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則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進行。她認為,購買汽車屬于“其他民事活動”。
她分析,在該事件中,如果女孩要買車并辦到他人名下,肯定涉及購車時女孩的支付行為,如果使用銀行卡,由于女孩年齡不可能開戶,銀行卡很可能屬于父母,購車則需要所屬人委托授權,如果沒有委托授權,則無法實現買車。至于使用現金為他人購車,需要看這些現金是其父母給她讓她自由支配的,還是在父母不知情情況下拿的。“父母讓其自由支配這些現金在法律上可以,但如果是父母不知情,女孩把現金用于給男友買車,則行為無效。”
【網友】 此事或有蹊蹺
擔心女孩受騙,前晚,這家奧迪4S店銷售經理曹寧發出微博:“懇求各汽車4S店的同仁們千萬不要把車賣給她。”隨后,該微博引來大量網友的關注。
有網友稱,真是個迷途的小孩兒,此事或有蹊蹺。有網友稱:現在的孩子,讓人擔憂,尤其單親家庭。更多網友對4S店認真、細致的做法,深表稱贊。
也有一些網友對女孩是否真要為男友買車持懷疑態度,網友“查默的自留地”說 :“女孩是不是只想哄下男朋友,不會真的買吧?”
而田攀擔心的是,女孩走的時候說銀行卡在男友手里,“如果男友拿著她的銀行卡走了,女孩會不會吃飯都成問題?”
如果您認識這個女孩或者知道此事更多詳情,請撥打本報熱線96211,希望我們能一起幫助這個孩子。(記者 張朝 張叢博 實習生 侯天驕)